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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万元补贴来袭!济南2026年新春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启动

时间:2026-01-06 11:03来源:消费日报网

近日,记者从济南市商务局获悉,为进一步激发汽车消费潜力,惠及广大购车市民与企业,济南市正式启动2026年新春汽车消费补贴活动,推出总额5000万元的资金补贴,涵盖多轮申报通道、灵活消费券使用等多重利好政策。活动面向个人及企业购车群体,不限户籍与上牌地区,购车时间跨度自2026年1月1日至3月31日,切实为消费者带来购车实惠。

补贴资金发放遵循“先到先得”原则,5000万元补贴额度将分批次释放,具体释放时间为1月23日10时、2月27日10时、4月3日10时,按申报人提交资料的先后顺序申领,额度用完或活动时间截止,活动即终止。补贴标准参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所载不含税价(不含车辆装潢、挂牌等其他费用)执行。具体如下:

一、活动内容

活动时间内(以汽车销售企业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所载时间为准),在参加济南市活动的车企购置非营运乘用车新车,并为相应新车首次购买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个人和企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除外),在完成车辆上牌的全部流程和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后,可按照活动规则申领补贴。本次活动不限户籍和上牌地区。申领人为个人的,活动期间限1辆车可申领,1辆以外不予补贴;申领人为企业(单位)的,活动期间限3辆车可申领,3辆以外不予补贴。

二、活动时间

购车时间:2026年1月1日至3月31日

申报时间:为方便消费者参与,活动期间设置多轮申报。符合条件的购车人在完成车辆上牌的全部流程和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后,可选择任意轮次进行申报。同一购车人或企业成功申报达到最大补贴数量后,再次提交申报无效。各轮次时间视活动进展可适当调整,以活动公告为准。轮次设置如下:

 图片1.png

每轮申报审核期间,审核被退回的申领人务必在当轮次申报截止时间前完成资料的补充修改(每个申报可修改次数上限为2次),逾期申报系统自动关闭,无法进行修改。

三、补贴金额及标准

本次活动资金补贴额度共计5000万元,每轮申报开始即释放一定数量资金(1月23日10时、2月27日10时、4月3日10时释放额度),按照申报人提交资料的先后顺序先到先得。申领额度有限,额度用完或活动时间截止,视为活动结束。

本次活动补贴标准所参照的购车发票金额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所载金额(不含税价)为准,不含车辆装潢、挂牌等其他费用。具体标准如下:

图片2.png

四、消费券使用规则

(一)本次活动发放的消费券为有效期90天的电子消费券(非实体卡),适用于参与活动的商家线下或线上消费时使用(名单详见活动界面)。

(二)消费券设1000元与500元两种面值,申领人按照可申领消费券总价值,自行选择一个或多个商家(每个商家所选消费券金额最多不超过3000元)。

(三)申领人需提前阅读各商家活动规则(包括消费券面额、领取和使用方式、配套优惠等),选择即视为知晓并同意商家活动规则,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

(四)消费券有效期自发放之日起90天,逾期未使用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发。

(五)消费券不可兑换现金、不可找零。

五、申领程序

(一)补贴申报申报开始后,可通过以下方式线上提交申报资料。方式一:扫描活动二维码进行申领。

方式二:登录“工银e生活”APP“首页”——“济南特惠”专区——“汽车消费补贴”。补贴申领人、机动车购车合同购买方、销售发票记载购买方、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商业保险被保险人、I类银行账户户名均需为同一人(单位)。

申报前请提前准备好以下资料:

1.申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人像面和国徽面)或购车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登记证)照片及企业授权书(企业授予个人进行申报的说明并加盖公章);

2.申领人本人名下正常使用的手机号码(手机号作为消费券发放的重要渠道,请务必确保号码准确);

3.申领人本人名下I类借记卡照片(正、反面)或购车企业(单位)银行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正常接收补贴资金。因银行账户异常造成补贴资金拨付失败的,相关损失由申领人自行承担;

4.购车意向有效证明材料(汽车销售企业出具的显示下单或锁单日期的凭证、购车协议或合同等,购车意向达成日期需在活动时间内,定车日期在2026年1月1日前的,不予认定);

5.申领人所购乘用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照片,开票日期、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发票金额、车架号等信息(应上传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所开具的第一联“发票联”,发票日期须在活动期内,须为首次开具。为使发票开具日期符合活动限定日期之内而重开或换开的,不予认定;

6.申领人所购乘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第1、2页)照片、车牌号;

7.机动车商业保险保险单(电子保单)(保单生效日期须在活动时间内,保障期限为1年);为确保补贴顺利发放至申领人,所有图(照)片资料请按要求旋转至正常可视画面且完整、清晰。申领人应认真核对信息、确保提交资料准确无误。

(二)补贴审核审核分为系统初审、第三方机构复审,按照提交资料的先后顺序进行审核。

申领人提交申报资料后,即暂时锁定补贴额度,姓名(名称)信息为不可修改项、不可进行变更。首次审核结果将在申报期间反馈,二次审核结果将在重新提交后24小时内反馈,申领人请及时登录平台查看审核结果,因未及时查看错过提醒信息造成的审核不通过,由申领人自行承担。

审核退回的,请仔细查看退回原因并进行补充修改,务必在当期申报审核截止时间前完成资料的补充修改(每个申报可修改次数上限为2次),逾期申报系统自动关闭,无法进行修改;审核通过的,请耐心等待其他申领人审核完毕,在活动全部申报审核完毕及资金到位后统一启动补贴发放流程。

在审核中,申报资料不符合活动条件、退回后超期未修改、未完成车辆注册登记手续提前占位、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等情况均视为审核不通过,其所占用的额度将退回资金池。对于提交无关资料、使用非正常手段恶意占用补贴资金额度的,一旦发现将直接判定“审核不通过”,不提供修改机会。

(三)补贴发放审核结束后,审核通过名单将在济南市商务局官方网站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时间5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统一进行补贴发放。

1.保险补贴。保险补贴由济南市商务局发放至申领人提供的I类银行账户或企业(单位)提供的对公账户中。如因申领人银行账号异常导致打款失败,需关注官方公告并及时更正。

2.消费券。消费券由申领人申报时选择的供应商派发,具体领取和使用方式详见商家使用规则。

六、监督管理

(一)申领人须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财政补贴的,将取消机动车所有人(单位)补贴资格,追缴补贴资金,依法追究责任。

(二)汽车销售企业应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严禁通过多开、虚开、伪造销售发票或其他手段协助机动车所有人(单位)骗取财政补贴。申请人申领补贴不需缴纳任何费用,汽车销售企业应向消费者准确介绍所售车辆与本活动规则的适用情况,不得以协助办理补贴申请为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上述行为之一,将取消所涉车辆申报补贴资格及相应企业参与活动资格,纳入活动黑名单。

(三)参与活动的消费券核销商家应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按规定要求开具发票,严禁通过多开、虚开、伪造销售发票或其他手段骗取财政补贴。对刷单套现的商户和用户,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活动期间,市商务局、合作平台将实时监测补贴活动情况,对于因恶意套取财政补贴等非法因素造成活动补贴申领异常增长、财政资金面临较大损失风险时有权提前终止活动。

(五)活动开展期间如遇国家、省出台或修订促进汽车消费其他政策,按照国家、省政策要求进行调整。

(六)本次活动提供7*24小时客服咨询服务(活动专线:400-111-7500;中国工商银行客服电话:95588)。

(七)活动解释权归济南市商务局所有。

编辑:李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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