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河南金融监管局2026年1月12日更新发布的行政处罚公告显示:
中国农业银行平顶山分行因“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来源审核不严、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季末存款冲时点、收费不合规”被平顶山金融监管分局罚款7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53.2元。
据了解,没收违法所得表述在银行业行政处罚公告中非常少见。
时任中国农业银行平顶山湛河支行客户经理孟国中因“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来源审核不严”被予以警告。
时任中国农业银行平顶山分行公司科经理杨少华因“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被予以警告。
编辑: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