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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消保委:短视频带货虚假宣传成顽疾 八成美白产品缺功效成分

时间:2026-02-05 16:34来源:消费日报网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牛夏风)刷短视频时,看到天花乱坠的宣传,您是否也曾忍不住想下单?短视频带货的“种草”热潮背后,虚假宣传、货不对板等消费陷阱正持续侵害消费者权益。

近期,浙江省消保委开展的问卷调查显示,超七成老年消费者曾在短视频平台因“可治疗疾病”宣传下单。为此,浙江省消保委在抖音、快手、视频号、小红书等平台,针对老年消费群体开展了专项短视频带货体验调查,结果显示,短视频带货虚假宣传、货不对板等问题较突出,八成美白祛斑样品未检出相关功效成分。

据了解,专项短视频带货体验调查,共体验300个涉及食品、美妆、日用品等类别的短视频,并对其中15批次美白祛斑产品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短视频带货的违规问题主要集中在三大方面,其中食品违规宣传保健或治疗功能最为突出。部分普通食品、特殊膳食食品通过短视频明示或暗示具有保健或疾病治疗功能,如宣传“可以调节三高”“降血压降血脂”“保肝护肝”等。在某平台“天琳琳富贵”销售的“桑叶双瓜茶”,产品类型为“代用茶”,短视频宣传称“中老年人辅助降三高”“血糖血脂血压高,试试这杯天然养生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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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功效宣称与实际不符的问题同样触目惊心。不少商家通过短视频夸大或虚假宣传美白祛斑、抗皱等功效。例如,某平台“余仁生葵花护肤专卖店”销售的美白祛斑霜,外包装仅标注“淡化色斑、提亮肤色” 等功效,并未涉及抗皱相关内容。短视频却宣称“不管是抬头纹、法令纹、鱼尾纹”“哪怕是先天型皱纹通通都管用”,通过虚假承诺诱导消费者下单。

更存在销售商品“货不对板”情况,部分收到商品的品牌、名称、外包装、成分、备案编号、执行标准等与产品宣传页面不一致。例如,某平台“东方真选好物推荐”销售的江南草本官方正品斑痣灵美容金水,实际收到的商品品牌、名称、外包装均与页面宣传不一致,客服称“是新包装,产品一样、功效一样”。此外,该商品购买页面展示的备案编号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并非该款产品,实际收到商品外包装上标注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号经查询状态为“过期”。

第三方检测结果进一步揭开行业乱象,本次消费调查送检15批次美白祛斑样品中,12批次未检出其标签或包装标示的美白功效成分,占比高达80%。这意味着相关产品功效成分添加量极低,现有检测手段无法检出,或者实际未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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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发现的问题,浙江省消保委约请相关平台到会并通报有关情况,各平台均回复已及时下架或处理问题商品。部分平台还组织内部专项抽检,排除同类问题;加强短视频内容监测,规范商品宣传行为;加大商家宣教力度,提升合规经营意识等。

面对带货视频,浙江省消保委提醒特别注意“事前辨别、事中取证、事后维权”三个环节:购物前,务必在平台官方链接内完成交易,切勿向个人微信、支付宝私下转账,避免脱离平台保护;对“几天见效”“去除皱纹”等绝对化承诺保持高度警惕,综合查看商品参数与真实评价,避免落入“套路”营销陷阱;购买化妆品、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前,可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相关产品的注册/备案信息。购物时,使用录屏功能保存包含质量承诺、售后保证等关键内容的视频片段,对订单详情、支付凭证、物流信息截图备份,完整保留与客服的聊天记录,重要电话沟通可录音,贵重易碎商品收货时,尽量当场查验并录像。发现问题后,可先通过平台联系商家,对于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可依法提出退换货等诉求;协商不成时,立即申请平台客服介入调解,并可要求平台披露平台内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可通过全国12315平台、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等渠道投诉,或者向经营者所在地或平台所在地的有关部门投诉,同时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编辑:牛夏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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