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全新改版上线!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管主办
消费日报
移动版
消费日报
微信
官方微博
官方抖音
当前位置: 四川在线> 旅游资讯> 详情

四川乐至的春天热辣滚烫

时间:2026-03-18 16:07来源:消费日报网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罗颖 □ 张凤莉 姚阳 周媛 许明扬)油菜花开遍地黄,火锅沸腾滋味长。这是三月的乐至,也是乐至的春天。

3月1日,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帅府粮仓”第二届“把春天煮进火锅里”活动如期启幕。在劳动镇的万亩花海中,沸腾的火锅与烂漫的春花相遇,八方游客围桌而坐,一筷尝春色,一口品热辣,共同烹煮出这个春天最独特的味觉记忆。

1.jpg

乐至县“帅府粮仓”第二届“把春天煮进火锅里”活动现场

花海火锅:一口“煮”进乡村新场景

走进劳动镇帅府粮仓,金色的油菜花肆意铺展。花田间,火锅桌错落有致,红灯笼摇曳,热气裹挟着香味升腾。来自资阳的杨先生一家专程前来,他感慨:“花香伴着火锅香,配套设施齐全,交通也方便,这才是我们想要的一家人出游的感觉。”

不止于火锅。在遵生小院,泰式冬阴功的酸辣邂逅豌豆尖的清甜;秧咖啡的杯沿,落着油菜花的疏影;宴语餐厅里,春芽与白肉在蒜汁中相逢。每一道风味,都是田野直送的春日问候。孩子们在花田旁描绘春天,骑行者穿行乡间小径,真红巷的XR体验让虚拟与现实在春光里交错——田园变公园,农区变景区,一幅农文旅融合的新画卷徐徐展开。

夜幕降临,篝火点燃。稻之镜区域乐队现场开唱,歌声在花海上空飘荡。当火光映红游客的笑脸,当歌声惊起花间归鸟,这个春天便有了最滚烫的记忆。

2.jpg

烟花秀

从“流量”到“留量”

这场春日盛宴,是乐至农文旅融合发展的生动注脚。

数据见证热度:2025年,“帅府粮仓”累计吸引游客25万人次,实现营收290余万元,带动周边80余名村民就近就业。今年春节假期,该片区推出新春烟花秀、非遗打铁花等夜间爆款项目,累计实现营业收入620余万元,过夜游客及二次消费占比显著提升。

“我是第二次来乐至,四年不见,变化令人惊喜。”四川省旅游协会常务理事、文创分会会长陈守华感叹,“把火锅搬进花田,把咖啡馆开在粮仓,让年轻人愿意停留、消费、打卡,这是农文旅融合非常好的创新。乐至真正把‘流量’变成了‘留量’,让乡村不仅有记忆,更有未来。”

3.jpg

游客在陈毅故里景区门口观看非遗表演高台舞狮

一个粮仓的变迁,折射出乐至文旅产业的厚积薄发。资阳濛溪河遗址群入选“2024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全国智慧广电和四川省广电公共服务“双试点”通过国省验收并入选国家广电总局典型案例;“天府百姓大舞台”成都平原经济区汇演成功举办,原创歌曲《跳春光》斩获西部民歌大赛双项金奖;“把春天煮进火锅里”“安逸走四川 快乐游乐至”五一系列群众活动以及“首届露营音乐会”“趣游乐至·‘巷’遇粮仓”活动……一系列文化IP的涌现,为乐至文旅注入了深厚底蕴。

2025年,全县接待游客超720万人次,同比增长6.2%,实现综合收入60亿元,同比增长5.1%。过夜游客占比和二次消费比例显著提升,标志着乐至成功实现从“过境地”到“目的地”的转型,“二刷二消”成为新常态。

在区域协同发展上,乐至联合成都青羊区、成华区,德阳中江县,眉山东坡区共同发布四条成德眉资春游主题线路,串联四地春日风光。红色春日漫游线、亲子采摘趣玩线和桑海生态研学线同步推出,邀请游客走进陈毅故里,感受田园乐趣。

粮票“兑”出新消费:让乡村更有未来

在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中,乐至立足红色基因,推动“帅府粮仓”与陈毅故里景区、真红巷文旅街区“三区联动”,创新推出“粮票”消费模式。

“‘粮票’不是过去的票证,而是今天的消费券。”活动现场工作人员介绍,游客通过参与互动活动获取“粮票”,可在园区各业态通用消费。这一创新提升了游客的参与感,也有效拉动了二次消费。

4.jpg

游客在真红巷文旅街区观看乐至川剧

今年活动在首届基础上持续优化:提前发布攻略锁定目标人群;增加亲子体验项目,合理设置休息区和娱乐区,让游客愿意留下来;推出满减套餐优惠券,优化收银系统,提升消费体验。一系列精细化运营,让“流量”变“留量”成为现实。

油菜花开得正好。花海深处,锅已支好,春已备好。

把这一季的烂漫,煮进火锅,煮出了农文旅融合的滚烫热度,也煮出了乡村振兴的鲜活答卷。这是乐至春天的味道,是乐至发展的温度,更是乐至正在续写的时代篇章。

三月正盛,繁花依旧。乐至的春天,依然热辣滚烫。

编辑:冯举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 ”或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所有形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其著作权均归消费日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消费日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载、链接、转贴、复制或使用。经书面授权使用者,应在下载使用时显著注明“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并不得对内容做任何实质性修改或删减。违者,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于《消费日报》通过本网发布的作品,消费日报社受著作权人委托,禁止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书面授权以任何形式转载或使用。
3、本网未标有“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或未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或使用该等内容时,必须完整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或以其他方式冒用本网名义,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人来电、来函与本网联系。
4、未经消费日报社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冒用本网名义进行信息转载、发布或其他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亦不得以本网名义转载来源不规范或版权存疑的信息。对前述行为,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因系统维护、升级或服务器迁移等原因需暂停本网服务的,本网将事先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予以告知。因网络线路故障、第三方服务商问题、通讯运营商原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或非本网所能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服务中断或数据损失,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6、鉴于本网转载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且该转载未获得授权,请及时与本网联系并提供权属证明材料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本网在核实后将依法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7、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04554
8、本声明(含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归消费日报社所有,如有修订以本网最新发布版本为准。
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