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全新改版上线!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管主办
消费日报
移动版
消费日报
微信
官方微博
官方抖音
当前位置: 福建在线> 重点聚焦> 详情

春风送暖聚鹭岛 两岸同心话情深

时间:2026-03-19 16:04来源:消费日报网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庄文森□俞文美)近日,以“两岸一家亲,同心共发展”为主题的“首届315国际消费者日暨两岸农文旅嘉年华与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宣讲会”在福建厦门圆满落下帷幕。本次活动历时三天,深度融合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诚信精神与2026年全国两会“深化两岸融合、助力乡村振兴”的核心部署,通过嘉年华开幕式、优品推介会、精神宣讲会等丰富形式,成功搭建了一个集政策学习、亲情联谊、产业对接、消费助农于一体的高端平台。

image1.jpeg

活动期间,与会嘉宾紧扣2026年全国两会精神,重点研读了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乡村全面振兴、农文旅康养产业融合、新质生产力培育、民生保障与公益慈善等重要战略部署。大家一致认为,两会报告为深化两岸产业合作、推动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清晰路径,令人倍感振奋。与会者通过深度研讨、案例分享与思想碰撞,不仅深化了对政策的理解,更凝聚起“同心向复兴,携手促融合”的广泛共识与磅礴力量。

image2.jpeg

本次嘉年华恰逢“3·15”,诚信经营被置于核心位置。活动倡导所有参与企业与商户坚守品质、明码实价、规范经营、守信践诺,共同营造放心、安心、舒心的消费环境,以诚信铸造品牌,以品质赢得口碑,让两岸优质产品与服务真正惠及千家万户,夯实了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信任基石。

两岸同胞同根同源,血脉相连。本次活动汇聚了来自海峡两岸的优质农特产品、文旅项目与文创精品,通过产品展销、资源推介与洽谈合作,有效促进了产业链路的对接与市场资源的整合。活动旨在将“两岸一家亲”的深厚情感转化为务实合作的具体行动,共同推动农文旅产业提质升级、协同发展,实现互利共赢。

image3.jpeg

活动中,多位权威人士与业界领袖发表了深刻见解,为两岸融合发展贡献智慧。

原厦门总商会会员部部长谭元生表示:“全国两会精神为我们描绘了乡村振兴与产业融合的宏伟蓝图。此次嘉年华是政企联动、践行两会精神的一次生动实践。商会将继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引导更多企业,特别是台资企业,把握政策机遇,诚信经营,积极融入大陆的乡村振兴与新质生产力发展大潮,共享时代红利。”

厦门市两岸农产品流通协会陈东阳会长表示:“本协会积极响应两会精神,响应‘两岸一家亲,乡村共振兴’号召,发起315国际消费者日嘉年华暨首届两岸百会社万企消费助农联盟。未来将重点健全落实机制,推动各商协会联盟每年消费助农不低于一百万元;每年对接不少于一百个社/村(里);协力共建厦金同城生活圈联盟(两岸农产品标准共通推广中)、厦金消费维权联盟服务中心、两岸(厦金)母亲农场联盟(品质)及厦金新时代女性,两岸青年就业辅导中心。切实推进‘厦金同城生活圈’的安居乐业,共同打造两岸深化融合发展先行先试厦金示验区。”

陈东阳会长还指出,本协会将贯彻落实《福建省促进两岸标准共通条例》,重点推进“四共同三采用”工作机制,即两岸共同选题、共同研制、共同比对、共同使用,强化两岸协同参与;同时,“福建先进标准台湾采用、台湾先进标准福建采用、空白领域标准共同研制采用”的工作方针,将进一步促进两岸标准的相互借鉴与优势互补。

福鼎李氏宗亲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华两岸和平网工作委员会执行负责人李传华会长在发言中强调:“宗亲文化是连接两岸同胞的重要精神纽带。本次‘农文旅嘉年华’巧妙融合了文化、旅游与农业,正是‘两岸一家亲’理念的具体体现。我们将继续依托宗亲、民间社团等力量,以亲情促交流,以文化促认同,以产业促融合,推动两岸基层民众,特别是青年一代,在共同的农文旅事业中增进了解、厚植情谊,为和平发展注入更多亲情动力与民间活力。”

image4.jpeg

本次嘉年华活动内容充实、成果丰硕,不仅是一场政策的宣讲会、精品的展示会,更是一次亲情的联谊会、智慧的碰撞会。每一份认可、支持与付出,都将化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融合发展的珍贵财富与前行力量。展望未来,两岸业界人士将继续携手同心,将活动的共识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合作项目与发展成效。

主办方表示,此次活动是本年度系列行动的开端,后续还将持续推出一系列相关活动,敬请关注。

编辑:庄文森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 ”或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所有形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其著作权均归消费日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消费日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载、链接、转贴、复制或使用。经书面授权使用者,应在下载使用时显著注明“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并不得对内容做任何实质性修改或删减。违者,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于《消费日报》通过本网发布的作品,消费日报社受著作权人委托,禁止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书面授权以任何形式转载或使用。
3、本网未标有“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或未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或使用该等内容时,必须完整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或以其他方式冒用本网名义,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人来电、来函与本网联系。
4、未经消费日报社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冒用本网名义进行信息转载、发布或其他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亦不得以本网名义转载来源不规范或版权存疑的信息。对前述行为,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因系统维护、升级或服务器迁移等原因需暂停本网服务的,本网将事先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予以告知。因网络线路故障、第三方服务商问题、通讯运营商原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或非本网所能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服务中断或数据损失,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6、鉴于本网转载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且该转载未获得授权,请及时与本网联系并提供权属证明材料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本网在核实后将依法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7、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04554
8、本声明(含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归消费日报社所有,如有修订以本网最新发布版本为准。
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