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全新改版上线!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管主办
消费日报
移动版
消费日报
微信
官方微博
官方抖音
当前位置: 海南播报> 行业焦点> 详情

老字号 新主场 海口骑楼老街老字号集聚区招商对接活动启幕

时间:2026-04-15 13:20来源:消费日报网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郑红梅 □张与时)4月14日,作为第六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重要配套活动,“老字号新主场”主题活动暨骑楼老街老字号集聚区招商对接活动在海口骑楼老街正式启动。活动由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海南省商务厅指导,海口市人民政府主办,旨在推动老字号传承创新、集聚发展,为海南自贸港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注入文化与商业新动能。

WPS图片(1).jpg

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司长李佳路、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副主任武传亮,海南省商务厅副厅长张春亘,海口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仝贵婵等出席启动仪式。本次活动为期6天(4月13日—18日),汇聚中华老字号、省市级老字号品牌超80家,集中展示老字号技艺、产品与文化,打造集体验、消费、交流于一体的老字号特色场景。

启动仪式上,海南省商务厅副厅长张春亘表示,骑楼老街是海口百年商埠的重要见证,也是海南商贸文化的标志性载体。本次活动既是对骑楼历史文化价值的深入挖掘,也是推动老字号集聚发展的积极探索。当前海南自贸港建设加快推进,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功能不断完善,希望广大老字号企业坚守匠心、勇于创新,在自贸港开放平台上实现品牌焕新、业态升级,让百年品牌与自贸港建设同频共振。

海口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仝贵婵指出,老字号承载城市记忆、延续商业文脉,是宝贵的文化与市场资源。此次活动将进一步激活海口老字号传承发展活力,推动骑楼老街传统商圈提质升级,为消博会增添传统文化与国潮消费特色。海口将以高标准建设骑楼老街老字号集聚区,支持本土品牌与外来老字号融合发展,推出更多“老牌新品”“国货潮品”,让老字号在新时代焕发新生机。

活动现场将骑楼老街与《清明上河图》市井意象有机融合,黎族《钱铃舞》、琼剧表演、黎锦现场织造等非遗展示轮番登场,历史文化与现代消费场景深度交融,打造可观赏、可体验、可消费的“当代商业文明展”。启动环节以折扇展开为仪式意象,标志骑楼老街老字号集聚区建设正式拉开帷幕。

在招商对接与合作签约环节,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老字号企业协会及中国烹饪协会、海南省老字号企业协会等,与海口骑楼老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古越龙山、东阿阿胶、广州酒家、全聚德、海南槟榔谷等一批知名企业现场签约,正式入驻骑楼老街老字号集聚区,政企协同搭建老字号集聚发展、品牌升级的新平台。

WPS图片(2).jpg

活动期间,骑楼老街设置“流芳百世”“艺苑明珠”“康泰千年”“中华美食荟”四大主题市集,全聚德、便宜坊、紫光园、黄元御等80余家老字号集中亮相。同步推出三大主题快闪空间、“循灯访号”打卡、非遗匠心工坊、老字号主理人课堂等互动内容,市民游客可一站式体验老字号技艺、品鉴特色产品、感受百年匠心。

近年来,海口坚持“修旧如故”推进骑楼老街保护修缮,保留历史建筑风貌,完善交通、导览等配套设施,优化业态布局,推动历史街区活化利用。随着老字号集聚区加快建设,骑楼老街正从文化观光街区向文旅商融合消费地标转型,成为海南自贸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新型消费的重要窗口。

编辑:郑红梅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 ”或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所有形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其著作权均归消费日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消费日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载、链接、转贴、复制或使用。经书面授权使用者,应在下载使用时显著注明“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并不得对内容做任何实质性修改或删减。违者,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于《消费日报》通过本网发布的作品,消费日报社受著作权人委托,禁止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书面授权以任何形式转载或使用。
3、本网未标有“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或未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或使用该等内容时,必须完整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或以其他方式冒用本网名义,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人来电、来函与本网联系。
4、未经消费日报社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冒用本网名义进行信息转载、发布或其他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亦不得以本网名义转载来源不规范或版权存疑的信息。对前述行为,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因系统维护、升级或服务器迁移等原因需暂停本网服务的,本网将事先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予以告知。因网络线路故障、第三方服务商问题、通讯运营商原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或非本网所能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服务中断或数据损失,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6、鉴于本网转载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且该转载未获得授权,请及时与本网联系并提供权属证明材料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本网在核实后将依法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7、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04554
8、本声明(含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归消费日报社所有,如有修订以本网最新发布版本为准。
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