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全新改版上线!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管主办
消费日报
移动版
消费日报
微信
官方微博
官方抖音
当前位置: 福建在线> 重点聚焦> 详情

泉州市泉港区贸促会:“搭桥铺路”助辖区企业闯全球

时间:2026-04-16 14:36来源:消费日报网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庄文森 □ 柯铭鼎 陈晓婷)在全球化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企业如何安全、高效地“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是各地推动开放发展的核心课题。在福建泉州,泉港区贸促会以“护航员”和“开路先锋”的定位,通过搭建协同平台、精准专业服务、链接全球资源,近年来累计组织64家次企业参与各类境内外重点经贸活动,交出了一份亮眼的“出海”成绩单。

image1.jpeg

在泉港国际商会的会员企业福建法影律师事务所内,律师正通过互联网,为一家积极开拓“一带一路”新兴市场国家业务的企业提供实时法律咨询。“企业出海,法律先行”为破解涉外法律风险高、维权难等痛点,泉州市泉港区贸促会牵头成立跨国法务合作办公室。

福建法影律所事务所海外部助理关嘉宝介绍:“现在很多企业都想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市场,但由于对当地的法规法律和投资政策不了解,会产生很多的顾虑。在贸促会的指导下,我们通过搭建跨国法务合作办公室,为企业提供了精准的市场准入指导,这样可以让企业家心里更踏实,更有信心和底气走出去。”

image2.jpeg

据统计,2025年,泉州市泉港区贸促会已累计为辖区38家企业提供了针对“一带一路”新兴市场国家的法律支持与专题培训,通过一系列务实举措,为辖区企业安全、高效地“出海”闯世界筑牢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泉州市泉港区贸促会综合办公室负责人、泉港国际商会秘书长黄铮铮介绍:“截至2026年1月份,区贸促会已累计协助辖区企业办理原产地证等商事证件约120份,涉及出口额超800万美元,通过发布预警信息和提供专业法务服务,帮助企业规避潜在损失超500万元人民币,为辖区企业扬帆远航提供了坚实保障”。

image3.jpeg

文化为帆,贸易致远。泉州市泉港区贸促会坚持以文化交流赋能经贸合作,推动特色文化与海外市场深度融合,让泉港名片传播出海。近年来,半茗(福建)茶业有限公司以茶文化为纽带,积极拓展东南业市场。

半茗(福建)茶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许清华告诉记者:“我们通过链接泉港政府部门、区域商会、本地自媒体以及品牌自身社交媒体等渠道,持续提升泉港产品的知名度。在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国家,我们借助各级国际商会平台积极参与并举办茶叶品鉴会、茶文化讲座等活动,推广中国茶文化,并与当地经销商建立了稳定长久的合作关系。”

泉州市泉港区贸促会综合办公室负责人、泉港国际商会秘书长黄铮铮表示:“泉港区以“共融、共进、共通”主旨,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双向发力,整合多方资源,搭建跨行业、跨领域、跨区域经贸协作平台。协会立足泉港石化、轻工、农产品、新材料等特色产业,牵头组织企业参与境内外重点展会、经贸对接会、产业推介会,精准对接海外优质资源;积极联动异地商协会、经贸机构,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推动产业互补、资源互通、市场共享。

image4.jpeg

通过组织企业参加链博会、消博会、世博会、品博会、文博会等境内外专业展会抢订单、拓渠道,积极推广全省中小企业“贸促贷”、精准对接全球投资资源,借助福建省贸促系统“走出去”专委会平台,联动海外投资机构、经贸商协会、深度匹配海外市场需求,畅通跨境贸易与投资协作通道。结合跨国法务服务,实现市场开拓、商务合作、风险防控无缝衔接,助力企业高效便捷开拓全球市场。

泉州市泉港区贸促会综合办公室负责人、泉港国际商会秘书长黄铮铮表示:“我们紧紧依托全省贸促系统一盘棋的战略布局,推动全省贸促资源在基层落地共用、高效配置。在此基础上,我们创新打造了“展会拓市+跨境协作+法务护航+金融赋能”的融合出海新模式,实现从市场开拓到风险防控,再到资金保障的全链条服务闭环,打破单一服务边界,形成资源整合、优势叠加的出海合力。”

编辑:庄文森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 ”或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所有形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其著作权均归消费日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消费日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载、链接、转贴、复制或使用。经书面授权使用者,应在下载使用时显著注明“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并不得对内容做任何实质性修改或删减。违者,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于《消费日报》通过本网发布的作品,消费日报社受著作权人委托,禁止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书面授权以任何形式转载或使用。
3、本网未标有“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或未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或使用该等内容时,必须完整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或以其他方式冒用本网名义,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人来电、来函与本网联系。
4、未经消费日报社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冒用本网名义进行信息转载、发布或其他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亦不得以本网名义转载来源不规范或版权存疑的信息。对前述行为,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因系统维护、升级或服务器迁移等原因需暂停本网服务的,本网将事先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予以告知。因网络线路故障、第三方服务商问题、通讯运营商原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或非本网所能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服务中断或数据损失,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6、鉴于本网转载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且该转载未获得授权,请及时与本网联系并提供权属证明材料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本网在核实后将依法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7、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04554
8、本声明(含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归消费日报社所有,如有修订以本网最新发布版本为准。
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