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我社发现有人员持盖有“XX记者站”公章,标注“采通部主任”等职务的“消费日报工作证”,冒用消费日报社、消费日报网或消费日报地方记者站等名义对外开展活动,严重损害我社声誉。为维护我社合法权益,避免公众受害,现就有关事宜严正声明如下:
一、自2021年11月2日起,我社已全面取消工作证件。 此后任何单位或个人以消费日报、消费日报网或消费日报地方记者站等名义出具的工作证,均属无效。
二、凡持上述证件冒用消费日报社、消费日报网或消费日报记者站等名义开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采访、广告承揽、活动组织、收费等)的单位或个人,其行为均属违法侵权,我社将依法追究其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如发现疑似假冒人员,请立即联系我社。
联系电话:010-67605353 邮箱:xfrbjj2023@126.com
特此声明。
消费日报社
2026年5月28日
编辑:李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