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全新改版上线!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管主办
消费日报
移动版
消费日报
微信
官方微博
官方抖音
当前位置: 四川在线> 旅游资讯> 详情

川渝携手!2026年天府端午龙舟会官宣定档!

时间:2026-06-03 13:04来源:消费日报网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罗颖□周小橙)小小桨板,再掀更大浪花。川渝携手,全国联动,2026年端午节,一场热血与传统交织的龙舟盛宴正式官宣定档。

1.jpg

2026年全国龙舟大联动·川渝暨成德眉资(新津)天府端午龙舟会(以下简称2026年天府端午龙舟会)将于6月19日至20日,在南河新津城区段及两岸举行。

桨未动,心已沸,四川新津按下“龙舟时刻”启动键,站上竞渡“起跑线”。这一次,端午龙舟的号子声和鼓点声将响彻川渝、激荡全国。届时,来自全国各地的超50余支龙舟队伍将奔赴新津,在南河上演“百舸争流”,用龙舟文化绘就一场“新津式”赛事经济的沸腾长卷。

本次活动由中国龙舟协会指导,重庆市体育局、四川省体育局、成都市人民政府、四川省推进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通过推出1场“非遗荟萃”启幕仪式+1场“百舸争流”龙舟比赛,打造非遗互动、水上运动、全域营销等N个配套场景,实现“赛、展、游、购、娱”全域一体化的业态全覆盖,用一场有底蕴、有故事、有仪式感的天府端午龙舟文化盛宴,让每一位市民游客都能在参与中,感受龙舟文化的独特魅力。

2.jpg

赛事规格和能级全面升级

川渝携手划出龙舟新魅力

一桨划过两千载,龙舟竞渡不止是一项,传统体育运动更是刻进中国人DNA里的端午记忆与文化基因。

巴蜀大地,江河纵横,自古以来就有赛龙舟的传统。而享有四川“龙舟之乡”美誉的新津,五河汇聚、一江艮流,拥有发展水上运动得天独厚的条件,孕育出源远流长的龙舟文化,相传唐玄宗李隆基幸蜀、杜甫住成都草堂期间,就曾到新津观看龙舟竞渡。

近年来,新津持续深入挖掘龙舟文化的时代价值,不断将传统民俗与现代体育、城市发展相结合,打造了“水城双赛”城市名片,向世界展示“智造高地·幸福水城”的独特魅力。

3.jpg

2026年天府端午龙舟会,赛事规格和能级全面升级,从原有的区域性龙舟赛事上升为连接川渝儿女的体育文化盛会,让竞渡的浪花从南河涌向川渝地区乃至全国……

本次赛事共设公开组、川渝(成德眉资)组、本地组三大竞赛组别。除来自重庆的多支队伍征战南河之外,活动也面向广东、福建、湖南、贵州等龙舟底蕴深厚的顶尖队伍发出“英雄帖”,并迎来省内德阳、资阳、眉山等地及成都各区(市)县的代表队,同时还面向海外龙舟爱好者征集参赛队伍。

未来,四川各地的龙舟队伍也将赴渝征战,川渝携手、共挥桨板,唱好赛事经济和体育文旅的“双城记”。

4.jpg

当竞渡落幕,南河还将瞬间切换为“水上抢鸭”模式,紧张的赛道化作欢乐水场,百鸭齐飞引百人追逐,水声、喊声、鸭叫声混成一曲活色生香的端午民俗“交响乐”。

与此同时,活动还将深挖川渝两地民俗的深层底蕴,整合川渝非遗、民俗礼仪、诗词人文等多元文化元素,呈现出一场具有浓郁巴蜀特色的传统端午仪式。

市民游客不仅能观赏热血龙舟赛事,感受川渝两地同舟共济、一脉相承的龙舟精神,更能开启一场沉浸式体验双城文化的非遗之旅。

玩转“龙舟+”

N个配套场景串联,激活赛事经济

白天观赛、逛集市,参与巡游互动、体验非遗与民俗;晚上看炽焰纷飞火壶秀、打铁花展演、和鳌鱼巡游……

玩转“龙舟+”,2026年天府端午龙舟会还将打造N个配套场景,用丰富多彩的活动串联白日与夜晚,让每一位市民和远道而来的游客,都能在参与中感受龙舟文化的别样精彩。

5.jpg

在五津廊桥广场的川渝非遗民俗体验区,大家可亲手制作端午香囊,体验传统剪纸等非遗技艺。

漫步南河两岸逛集市的同时,还能“偶遇”杜甫、江湖百晓生、饭铺掌柜等八大融入川渝文化的互动NPC,参与龙舟江湖沉浸式趣味游戏,完成挑战即可获得精美小礼品。

在滨河广场下水处,皮划艇、桨板、龙舟、冲浪板等多种水上运动等你解锁。

6.jpg

修觉山寻宝、趣味体育活动、街头艺人表演……超多特色主题活动同步上演,直接把整个端午的情绪价值“拉满”,让在新津度过的每一帧都是高光又难忘的片段。

当夜幕徐徐降临,流光溢彩的巨型鳌鱼将在南河“游弋”,两岸更有千余盏“小鳌鱼灯”一起点亮端午夜空,和非遗火壶、打铁花展演,共同构筑震撼绝伦的夜间视觉盛宴。

7.jpg

川渝一盘棋、成渝一家亲、端午游新津,看百舸争流、赏非遗盛宴、品巴蜀风情……端午相约在新津,不见不散。

编辑:冯举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 ”或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所有形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其著作权均归消费日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消费日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载、链接、转贴、复制或使用。经书面授权使用者,应在下载使用时显著注明“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并不得对内容做任何实质性修改或删减。违者,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于《消费日报》通过本网发布的作品,消费日报社受著作权人委托,禁止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书面授权以任何形式转载或使用。
3、本网未标有“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或未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或使用该等内容时,必须完整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或以其他方式冒用本网名义,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人来电、来函与本网联系。
4、未经消费日报社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冒用本网名义进行信息转载、发布或其他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亦不得以本网名义转载来源不规范或版权存疑的信息。对前述行为,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因系统维护、升级或服务器迁移等原因需暂停本网服务的,本网将事先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予以告知。因网络线路故障、第三方服务商问题、通讯运营商原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或非本网所能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服务中断或数据损失,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6、鉴于本网转载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且该转载未获得授权,请及时与本网联系并提供权属证明材料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本网在核实后将依法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7、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04554
8、本声明(含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归消费日报社所有,如有修订以本网最新发布版本为准。
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