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全新改版上线!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管主办
消费日报
移动版
消费日报
微信
官方微博
官方抖音
当前位置: 四川在线> 环境保护> 详情

四川苍溪五龙镇:“义务工”撬动“大治理”

时间:2026-06-12 16:14来源:消费日报网

清晨6时30分,天边刚泛起鱼肚白,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五龙镇三会村的“大喇叭”就响了起来:“各位乡亲,今天是公益劳动日,大家带上工具,村委会门口集合!”

这是三会村每月10日“公益劳动日”的寻常一幕。在五龙镇,这样的场景并非三会村独有。近年来,五龙镇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创新推行“公益劳动日”制度,用“义务工”这个小切口,撬动了乡村治理的“大格局”。

图片1.jpg

群众开展公益劳动

从“喊破嗓子”到“主动上阵”

说起村里的变化,三会村退休村党支部书记魏光勇感触颇深:“以前搞环境卫生整治,村干部喊破嗓子也来不了几个人。群众心里想的是——村里的事,关我啥事?”

改变始于今年年初。针对群众参与度低、“干部干、群众看”的治理困局,五龙镇党委在三会村试点推行“公益劳动日”制度,将每月10日固定为全村义务劳动日,由村党组织牵头,党员干部带头,组织村民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公共设施维护、道路修缮、沟渠清淤等集体事务。

起初,不少村民持观望态度。“刚开始大家都不愿动,觉得是给村里干活、给干部干活。”村民张翔燕回忆道,但看到村干部和党员们真的在干,大热天汗流浃背地清垃圾、修水渠,慢慢地,就有人跟着干了。

一次、两次、三次……渐渐地,“公益劳动日”成了村民的自觉行动。如今,每到10号日,不用喇叭喊,村民们就自发带着工具来到集合点。谁家要是有人没来,自己都觉得脸上挂不住。

“现在可不一样了,大家比着干、争着干,谁要是不来,下次开村民大会都不好意思抬头。”村民赵兴春笑着说。

从“要我参与”到“我要参与”

“公益劳动日”制度能坚持下去,靠的不仅是党员的带头示范,还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

三会村推广“文明新风积分制”,将参与公益劳动、环境卫生整治、移风易俗等纳入积分管理。村民每参加一次公益劳动,可获得相应积分,积分可以在村里的“积分超市”兑换生活用品,也可以作为评选“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的重要依据。

“上个月我参加了三次公益劳动,已经攒了45分了。”三会村村民黄志荣高兴地说,“虽然看上去只是个数字,但心里舒坦,说明咱为村里出了力。”

与此同时,各村还将参与公益劳动情况纳入村规民约,建立“红黑榜”晾晒机制。积分高的上“红榜”表扬,积分低或不参与的上“黑榜”公示,由村“两委”和道德评议会进行提醒谈话。

“以前是干部催着干,现在是群众抢着干。”五龙镇党委书记李蓉介绍,“公益劳动日”制度推行以来,全镇累计参与公益劳动的村民达1.2万余人次,群众参与率从最初的不足30%提升到现在的90%以上。

从“环境之变”到“人心之变”

“公益劳动日”带来的,不仅是环境的改善,更是人心的凝聚。

走进三会村,村道两旁干净整洁,房前屋后花木葱茏,垃圾分类井然有序。村民王小林说:“以前村里垃圾乱扔、污水横流,现在大家都不好意思往地上扔垃圾了,环境好了,住着也舒心。”

更深刻的变化在人心。通过一次次共同劳动,党群干群关系更加紧密,邻里之间更加和睦。“大家一起干活,有说有笑,以前有点小矛盾的,干着干着就和好了。”村民代表冯福金说。

如今,五龙镇已将“公益劳动日”制度与“一约四会”“矛盾调解团”“全民积分”等治理载体有机结合,形成了“党组织引领、党员带头、群众参与、共建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秦雯)

编辑:罗颖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 ”或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所有形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其著作权均归消费日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消费日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载、链接、转贴、复制或使用。经书面授权使用者,应在下载使用时显著注明“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并不得对内容做任何实质性修改或删减。违者,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于《消费日报》通过本网发布的作品,消费日报社受著作权人委托,禁止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书面授权以任何形式转载或使用。
3、本网未标有“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或未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或使用该等内容时,必须完整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或以其他方式冒用本网名义,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人来电、来函与本网联系。
4、未经消费日报社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冒用本网名义进行信息转载、发布或其他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亦不得以本网名义转载来源不规范或版权存疑的信息。对前述行为,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因系统维护、升级或服务器迁移等原因需暂停本网服务的,本网将事先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予以告知。因网络线路故障、第三方服务商问题、通讯运营商原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或非本网所能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服务中断或数据损失,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6、鉴于本网转载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且该转载未获得授权,请及时与本网联系并提供权属证明材料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本网在核实后将依法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7、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04554
8、本声明(含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归消费日报社所有,如有修订以本网最新发布版本为准。
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