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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亮剑!四川泸州江阳区网络餐饮专项整治第二批典型案例公布

时间:2026-06-22 16:12来源:消费日报网

自2026年3月启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来,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问题导向、靶向发力,构建起“部门监管+平台自治+社会监督”三位一体共治格局。截至目前,累计线上巡查362家次,实地检查1954家次,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44起,移送案件2起,发出协助调查函27份,平台下架17户次、置休30户次,涉及网店27个。现公布第二批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强化震慑。

案例一 “幽灵外卖”现形记——伪造全套证照,移送公安追刑责

一家实体店,竟同时上线三家“幽灵外卖”。当事餐饮店通过打印店伪造两份不动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利用本人及妻子身份提交虚假材料骗取两套《营业执照》,更直接伪造三套《四川省食品小经营店(餐饮服务)备案证》(含区市场监管局印章),将三家“幽灵”店铺上线平台。

当事人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依据行刑衔接机制,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警示:资质造假、地址“隐身”、一店多开——任何试图通过伪造证照骗取市场准入的行为,终将面临行政处罚与刑事追责的双重严惩。

案例二 过期酱油仍在操作区待用——小疏忽背后是大隐患

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某餐饮店厨房货架上1瓶“珍鲜老抽酱油”已超过保质期,仍在厨房操作区待用。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无法提供供货商资质及票据。同时,该店在外卖平台销售的“骨肉相连”标注“猪肉”,实际配料中并无猪肉成分,构成虚假宣传。

当事人被依法处以警告、没收过期食品原料并处罚款3100元。

警示:过期食品不分“在用”与“待用”,存于厨房即构成违法。食品标签宣传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以假充真、误导消费者。

案例三 小餐饮店卖起了三文鱼刺身——超范围经营触碰红线

一家仅取得热食类制售备案的小吃店,却在菜单中堂而皇之推出厚切三文鱼、三文鱼腩刺身等生食水产品。三文鱼刺身属于生食类制售,依法不在食品小经营店许可经营范围之内。

当事人被依法处以警告并处罚款2000元。

警示:生食水产品属高风险食品,必须取得对应许可资质方可经营。超范围经营不是“灵活变通”,而是对食品安全的漠视与挑战。

案例四 后厨发霉油污结痂——卫生“死角”就是安全“雷区”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某餐饮店厨房墙面发霉,抽油烟机、操作台油污严重,调味品裸露摆放,卫生状况触目惊心。这样的后厨,竟然还在平台上正常接单。

当事人被依法处以警告。

警示:后厨卫生是食品安全的底线。线上接单再忙,也不能成为线下管理松懈的借口。

泸州市江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郑重提醒:食品安全没有“局外人”,网络餐饮不是“法外之地”。望广大经营者引以为戒,严守法律底线,莫因一时侥幸,付出沉重代价。消费者如发现违法线索,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谢丽萍 余淼)

编辑:罗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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