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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旧型号电子计价秤2027年1月8日起禁止使用

时间:2026-06-22 18:30来源:消费日报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试行)》《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试行)》两项计量技术规范,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6月18日发布通告,就电子计价秤新计量技术规范的实施事项向全市各销售企业、使用单位及集贸市场主办者进行提醒告知,旨在进一步加强计量监督管理,有效遏制电子计价秤计量作弊行为,维护市场公平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新旧电子计价秤设置三年过渡期

通告明确了新旧电子计价秤的过渡期限:目前已经法定机构检定合格、在有效期内的旧型号电子计价秤,可正常使用至2027年1月7日;自2027年1月8日起,所有不符合新规程标准的旧型号电子计价秤一律禁止用于经营贸易结算;在用网联电子计价秤可使用至2030年1月8日。

通告要求各使用单位提前自查设备是否为新版电子秤,合理安排旧秤淘汰和新秤采购工作,及时报检,避免过渡期结束后影响正常经营。严禁使用无资质、三码缺失、铅封破损、私自改装、超期未检、检定不合格的电子计价秤。

新规适用范围与核心变化

新规程适用于最大秤量不大于100kg、中准确度级和普通准确度级电子计价秤的型式评价与检定,涵盖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馆酒楼等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计价秤。

此次新规在技术层面实现多项突破。一是“开壳锁机、授权解锁”,电子计价秤外壳一旦被非法打开将自动锁机,仅授权人员可通过动态密码解锁,从源头杜绝拆机改装。二是“唯一身份、全程可溯”,每台电子计价秤出厂须具备唯一身份信息,强制检定和日常监管时通过查验平台实现信息一致性核查。三是统一“三码一封”,生产码、维修码、检定码及铅封必须完整有效,方可进行检定,实现生产、销售、使用、检定全链条管控。四是严禁通过外接开关、遥控器等方式改变称量结果。

对销售、使用及市场主办方提出明确要求

针对销售和维修单位,新规要求自2026年1月8日起不得销售未取得型式批准证书、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三码一封”不完整及铅封破损的电子计价秤。销售单位须加强进货查验,建立并执行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得从事非法改装,严禁对电子计价秤加装作弊装置或提供改装服务。

针对使用单位,2026年1月8日后新增或更换的电子计价秤必须选用符合新规要求的产品;2027年1月8日起所有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计价秤必须满足“开壳锁机、授权解锁”“三码一封”等技术要求。

集贸市场主办者须认真履行计量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场内经营户使用的电子计价秤进行统一登记、备案和申请检定,建立完善的管理台账;督促经营者按期更换符合标准的电子计价秤;配备符合新规经检定合格的公平秤并放置在显著位置;及时处理消费者的计量投诉纠纷。

消费者如何鉴别新规电子秤

一是“扫”二维码看信息。用手机扫描电子计价秤铭牌上的专属二维码,即可跳转至“全国电子计价秤智慧计量监管平台”,查看该秤的详细溯源信息。该平台于今年1月启动试运行,是全国计量监管领域首个实现全链条非现场穿透式监管的智慧平台。

二是“看”铭牌找关键标识。查看电子计价秤铭牌是否标注“依据的型式评价大纲:JJF 2184-2025”字样。(高捷)


编辑:高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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