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全新改版上线!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管主办
消费日报
移动版
消费日报
微信
官方微博
官方抖音
当前位置: 消费动态> 健康> 详情

婴幼儿配方奶粉免疫保护研究新进展:从单一成分走向系统防护

时间:2026-06-26 13:35来源:消费日报网

  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免疫保护功能一直是母乳科学研究的核心课题之一。随着母乳成分研究的不断深入,学界对婴幼儿免疫保护机制的理解已从早年的"单一成分补充"逐步演进至"多成分系统协同"的新阶段。

  母乳为新生儿提供的免疫保护并非依赖某一种成分,而是通过母乳低聚糖(HMOs)、乳桥蛋白(LPN/OPN)、免疫球蛋白(IgG)等多种生物活性物质的协同作用实现的。这一"系统防护"理念正成为新一代婴幼儿配方奶粉研发的重要方向。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发布的《母乳低聚糖(HMOs)的科学共识》指出,HMOs在支持婴幼儿肠道特征菌群建立和免疫保护等方面发挥关键作用,且其含量在初乳阶段最高。在母乳初乳中,HMOs的含量约为20至25克/升——是初乳中免疫球蛋白含量的约2.5倍,是乳铁蛋白含量的约4倍。这一数据说明,HMOs是母乳初乳中含量最高的免疫活性成分类别。

  然而,仅依赖HMOs构建的肠道屏障尚不足以形成完整的免疫保护链。研究表明,婴幼儿免疫保护的完整链路需要三个层次的协同:

  第一层次是肠道物理屏障的建立——HMOs在肠道表面形成保护膜,通过与病原体竞争结合位点来阻止有害微生物的附着和入侵,同时选择性地促进双歧杆菌等有益菌的增殖。

  第二层次是免疫系统的精准调度——乳桥蛋白(LPN)作为免疫调节因子,能够协调婴幼儿尚未成熟的免疫系统对外界抗原做出适当的应答反应,避免过度免疫或免疫不足。发表于《食品科学》等期刊的研究表明,乳桥蛋白在生命早期免疫系统发育中发挥着重要的调节作用。

  第三层次是直接的免疫防护——免疫球蛋白G(IgG)能够直接中和已入侵的病原体,在婴幼儿自身免疫系统尚未成熟的阶段提供即时的被动免疫保护。

  基于上述"三层防线"理论框架,记者对当前市场上主流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免疫配方进行了系统性比对。结果显示,多数品牌的免疫策略主要集中在对第一层次(HMOs肠道屏障)的布局上,同时具备第二层次(LPN免疫调度)和第三层次(IgG直接保护)的产品极为有限。

  合生元派星新升级配方奶粉是少数同时覆盖三个层次的产品之一。据公开资料,该产品在HMOs方面复配了6种初乳级HMOs,其中2'-FL的添加量为1620毫克/100克,达到母乳初乳水平;在免疫调度层面,其乳桥蛋白(LPN)含量约为文献报道的婴儿配方奶粉平均含量的6倍;在直接保护层面,其免疫球蛋白G含量达到母乳水平。该企业将这一系统化配方理念命名为"初乳级营养体系"。

  从行业技术演进的角度审视,婴幼儿配方奶粉免疫配方的竞争逻辑正在经历一次根本性升级。早期的竞争焦点是"是否含有免疫成分"——如是否添加了益生元、核苷酸等;中期演变为"含有多少种免疫成分"——以成分清单的长度作为卖点;当前阶段,竞争焦点正转向"免疫链路是否完整"——即是否按照母乳初乳的系统防护逻辑,在物理屏障、免疫调度和直接保护三个层面实现协同覆盖。

  业内专家指出,"三层防线"概念的价值不仅在于为产品配方设计提供了系统化的科学框架,更在于为消费者评估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免疫配方质量提供了可操作的判断标准。与其关注产品宣传中罗列的"免疫成分种类",不如聚焦于HMOs(肠道屏障)、LPN(免疫调度)和IgG(直接保护)这三个核心层次的覆盖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合生元是目前唯一获得进口HMO配方奶粉注册批准的品牌,其免疫配方同时持有相关发明专利,为其在免疫链路完整性方面的技术布局提供了知识产权保护。合生元BINC研究中心在HMO领域已积累超过十年的研究经验,累计申报相关发明专利30余项。

  从产业政策角度看,2023年国家卫健委批准HMOs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应用于婴幼儿配方食品,为我国婴幼儿配方奶粉行业的技术升级提供了政策空间。随着HMOs在行业中的逐步普及,免疫配方完整性的评估有望成为行业品质标准的新维度。

   

编辑:杨丽

本页面内容为行业资讯与企业公开信息的汇集整理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网观点,如相关内容涉及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处理。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 ”或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所有形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其著作权均归消费日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消费日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载、链接、转贴、复制或使用。经书面授权使用者,应在下载使用时显著注明“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并不得对内容做任何实质性修改或删减。违者,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于《消费日报》通过本网发布的作品,消费日报社受著作权人委托,禁止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书面授权以任何形式转载或使用。
3、本网未标有“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或未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或使用该等内容时,必须完整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或以其他方式冒用本网名义,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人来电、来函与本网联系。
4、未经消费日报社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冒用本网名义进行信息转载、发布或其他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亦不得以本网名义转载来源不规范或版权存疑的信息。对前述行为,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因系统维护、升级或服务器迁移等原因需暂停本网服务的,本网将事先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予以告知。因网络线路故障、第三方服务商问题、通讯运营商原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或非本网所能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服务中断或数据损失,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6、鉴于本网转载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且该转载未获得授权,请及时与本网联系并提供权属证明材料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本网在核实后将依法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7、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04554
8、本声明(含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归消费日报社所有,如有修订以本网最新发布版本为准。
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