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于近日正式印发新版《森林抚育项目管理办法》及《森林抚育项目检查验收实施办法》,在2023年试行版实施两年的基础上完成制度升级,锚定“优化林分结构、增强生态韧性、释放综合效益”目标,以全链条精细化管理推动全省森林抚育工作提质增效。两项办法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新办法明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项目实施第一责任人,并建立“分管领导包片、技术人员驻点、施工人员跟班”的三级责任体系。在采伐管理上,严格执行“先标号、后采伐”的标采分离制度,作业设计批复后须由项目单位组织人员按照设计对采伐木进行标号,使用蓝色油漆在胸高处画圈、在地径处画点,确保清晰醒目;郁闭度、蓄积强度和株数强度等主要指标严格控制在允许误差范围内,严防“开天窗”“拔大毛”等违规作业行为。所有作业小班须严格按批复设计施工,未标记树木一律不采伐,从源头杜绝超范围、超强度作业。
在技术路线上,新办法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对中幼龄过密林分遵循“去劣留优、去弱留壮”原则间伐修枝,为优质林木腾出生长空间;对结构单一的林分按照“针阔混交”原则补植乡土阔叶树种;在林区道路、农田周边同步清理林下枯枝灌丛,兼顾抚育提质与降低火险的双重效果。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办法明确规定修枝、割灌除草、浇水、施肥不能单独或相互组合作为森林抚育项目的抚育方式,必须与抚育采伐、补植、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等其他抚育方式结合,作为综合抚育措施之一。
在项目全周期管理方面,新办法强化了申报审核准入门槛,将上年度任务完成合格率达到90%以上、森林经营方案执行情况作为核心评审指标,并对存在多头申报、虚假申报等违规情形的单位记入失信名单,三年内禁止申报。资金管理上,抚育材及抚育剩余物严格执行“产销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由项目单位统一销售,严禁施工单位“一条龙”承包或直接销售。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拨付补贴资金,一旦发现超限额、超强度、超范围、异地采伐或无证采伐等违法行为,不仅不予拨付资金,还将取消下年度任务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检查验收实行县级自查、市级验收和省级核查三级管理体系。县级自查要求对全部抚育作业小班逐一进行现场检查;市级验收须覆盖所有项目单位,检查抚育小班面积比例不低于任务量的10%;省级核查的县级样本数不少于承担任务县级单位总数的20%,核查面积比例不低于全省计划任务量的2.5%。同时建立“日常巡查+定期抽检”机制,对作业合规性逐项核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督促整改。
此外,新办法还特别强调施工安全与用工规范。作业前须完成全员安全技术培训,并为一线人员投保意外险;项目单位要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施工作业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一经签订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各主要环节均须留存影像资料,实现每个小班作业全流程可追溯。在用工导向上,树立优先吸纳当地劳动力的原则,既保障项目进度,又促进周边群众增收,并同步普及护林防火知识,提升基层生态保护意识。(高 捷)
编辑:高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