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全新改版上线!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管主办
消费日报
移动版
消费日报
微信
官方微博
官方抖音
当前位置: 海南播报> 旅文海南> 详情

十载匠心启新篇 “兴隆”杯海南省第十一届旅游商品大赛海口启幕

时间:2026-07-11 10:31来源:消费日报网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郑红梅)7月10日上午,“兴隆”杯2026海南省第十一届旅游商品大赛启动说明会在海口顺利举办。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二级巡视员李勇出席会议,各市县旅文局相关负责人、省市涉旅行业协会代表、全省旅游商品企业、相关院校及媒体记者约150人参会,共同见证新一届省级旅游商品赛事正式启幕。

图片1.jpg

本次大赛由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指导,海南省旅游商品与装备协会主办,万宁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支持,以“创意海南·潮生万物”为主题,聚焦自贸港封关运作节点,搭建文旅创意交流、产品竞技、产销对接一体化平台,推动全省旅游商品产业精品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

图片2.jpg

海南省旅文厅二级巡视员李勇出席会议并致辞

启动会上,李勇作主旨讲话。他指出,历经十届深耕积淀,海南省旅游商品大赛已成为文旅行业的标杆品牌盛会。当前海南自贸港建设全面提速,国际旅游消费中心蓝图逐步清晰,文旅消费加速向体验化、国际化升级,为旅游商品产业发展打开了全新空间。本届大赛站在全新起点,承载着从“产品出彩”迈向“品牌出圈”、从“海南好物”走向“世界潮品”的使命。

李勇强调,各参赛企业要深入挖掘本土文化符号,用创新的设计语言赋能产品研发,孕育一批具有高辨识度的精品,让旅游商品成为自贸港可带走的“文化名片”;要打破传统思维,紧扣消费需求,在产品创意、材质科技、场景体验上发散思维,兼顾文化内涵与实用功能,避免“自我陶醉式”设计,打造更多既叫好又叫座的文旅爆款,让创意真正经得起市场检验;同时行业依托大赛平台聚合资源,放大品牌效应,加强行业供需互助、产业联合,积极衔接政府部门和政策导向,拓宽多元发展渠道,打通从创意到货架的市场链路。

李勇表示,下一步,省旅文厅将持续以赛事为牵引、以平台为支撑、以产业为主线,健全全链条培育体系,推动海南旅游商品从本土发展向国际化跨越升级,构建创新赋能、业态繁荣、市场活跃的现代化文旅商品产业体系。

图片3.jpg

启动说明会现场

本次赛事得到万宁市旅文局大力支持,是省市联动、政企协同赋能文旅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万宁兴隆拥有百年侨乡文化底蕴,富集咖啡、香草兰、胡椒等特色热带物产,留存多项非遗技艺,形成特色食品、文创工艺、香氛康养等多元产业业态,是海南重要的文创创作资源高地。多年来,万宁积极组织本土企业、非遗传承人参与省级赛事,参赛质量与获奖数量稳居全省市县第一梯队。本次借力省级赛事平台,既有效盘活万宁特色文旅资源、孵化本土文创精品,也丰富全省赛事创作维度,为海南旅游商品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注入基层动能。

图片4.jpg

会上公布了本届大赛核心信息,赛事面向全省企事业单位,征集文创日用品、工艺摆件、文旅装备、特色食品、茶酒饮品、户外美妆等全品类旅游商品,作品征集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5日。赛事共设置60个权威奖项,包含金牌10个、银牌20个、铜牌30个,均对应单项奖金,以奖促创、以奖扶企,激发行业原创活力。

作为2026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海南省级唯一遴选平台,本届大赛承担为国赛择优推送优质作品的职能。所有获奖作品将统一编入《2026海南省特色旅游商品》汇编手册,纳入全省文旅优质商品资源库,择优入驻“海南特礼”线下展销平台及“酷游海南App”官方线上商城,打通“作品—商品—礼品”完整转化链路,切实实现赛事成果落地变现、赋能市场消费。

图片5.jpg

本次启动说明会氛围浓厚,现场特设万宁旅游商品展示体验区,集中展出本土特色文创、匠心工艺、文旅特产等优质产品,直观展现万宁旅游商品成果。会议特邀两家历届国赛金奖企业分享案例,围绕参赛经验、产品创新、品牌打造与市场转化拆解发展思路,为参赛企业提供实战参考,有效激活全省旅游商品行业创新活力。

此次启动会的召开,标志着海南省第十一届旅游商品大赛正式进入作品征集阶段。本次大赛报名通道已全面开启,有意向的参赛单位可关注海南省旅游商品与装备协会官方公众号,及时了解赛事报名细则、申报流程等相关资讯。下一步,省旅文厅、万宁市旅文局、省旅游商品与装备协会将协同联动、有序推进作品征集、专业评审、国赛推选等各项工作,持续放大赛事平台赋能作用,培育一批有文化、有创意、有市场的海南特色文旅商品,不断完善文旅商品产业体系,为海南自贸港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赋能。

编辑:郑红梅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 ”或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所有形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其著作权均归消费日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消费日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载、链接、转贴、复制或使用。经书面授权使用者,应在下载使用时显著注明“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并不得对内容做任何实质性修改或删减。违者,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于《消费日报》通过本网发布的作品,消费日报社受著作权人委托,禁止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书面授权以任何形式转载或使用。
3、本网未标有“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或未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或使用该等内容时,必须完整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或以其他方式冒用本网名义,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人来电、来函与本网联系。
4、未经消费日报社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冒用本网名义进行信息转载、发布或其他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亦不得以本网名义转载来源不规范或版权存疑的信息。对前述行为,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因系统维护、升级或服务器迁移等原因需暂停本网服务的,本网将事先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予以告知。因网络线路故障、第三方服务商问题、通讯运营商原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或非本网所能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服务中断或数据损失,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6、鉴于本网转载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且该转载未获得授权,请及时与本网联系并提供权属证明材料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本网在核实后将依法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7、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04554
8、本声明(含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归消费日报社所有,如有修订以本网最新发布版本为准。
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