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山西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新版《山西省地震应急预案》,原2020年版预案同时废止。新预案在指挥体系、响应标准、救援机制等方面作出多项重要调整,旨在进一步提升地震灾害应对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新版预案将成员单位由原来的39个增至46个,新增商务、疾控、海关、电力等部门,确保灾后物资供应、卫生防疫、电力保障等关键环节责任明确、衔接顺畅。同时,现场工作组由10个增至12个,新设恢复重建组和涉外涉港澳台事务组,使救灾分工更加细化。在组织架构上,遇特别重大灾害时,将成立更高层级的省级指挥机构,统筹全省资源开展救援。此外,省应急管理厅与省地震局实行联合办公和“双主任”制,打破部门壁垒,强化信息共享和决策效率。
新预案对应急响应启动条件进行了优化。其中,一级响应(特别重大地震灾害)的死亡(含失踪)人数门槛由原来的300人下调至100人,降低了启动高等级响应的门槛,便于更快投入省级力量。同时,四级响应(一般地震灾害)的震级标准由4.0级调整为4.5级,更加科学地匹配应急资源调配需求,避免基层过度响应或响应不足。

预案明确要求“不要等、不要靠、先救人”,强调在报告灾情的同时立即展开行动。在救援分区上,按照地震烈度划分重点救援区(8度以上)、协助救援区(6—7度)和群众自救区(6度以下),实施精准分级救援。对于启动一、二级响应的重特大地震,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3小时内初步摸清重灾区范围、失联乡村以及断电、断网、断路等“三断”情况,为指挥决策提供关键信息。同时,预案还细化了省、市、县、乡四级政府在不同响应等级下的具体职责,确保层层落实。
目前,该预案已正式施行。(高 捷)
编辑:高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