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全新改版上线!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管主办
消费日报
移动版
消费日报
微信
官方微博
官方抖音
当前位置: 河南在线> 消费热点> 详情

碑刻传古韵 文脉启新程

时间:2026-07-24 13:22来源:消费日报网

一石镌刻千古文脉,匠心赓续文明华章。7月19日,左玉昆先生仓颉故里捐赠碑刻揭幕仪式在鲁山县仓头乡仓颉故里隆重举行。各级老领导、文化学者、行业嘉宾、当地干部群众及文化爱好者齐聚文脉圣地,共鉴碑刻落成盛况,共启仓颉文化传承与乡土文旅振兴新征程。本次仪式由鲁山县仓头乡党委宣传委员李洁玉主持。

图片1.jpg

鲁山县仓头乡作为仓颉文化核心发源地,文脉绵延千年、底蕴厚重独特。源远流长的“仓颉造字”文明传说,沉淀为鲁山最鲜明、最珍贵的地域文化标识。此次乡贤捐碑、立石铭文,既是当地活化传统文化、传承文明根脉的重要举措,更是乡贤情系桑梓、反哺故土、赓续千年文脉的暖心善举。

图片2.jpg

活动现场氛围庄重雅致、古韵悠悠,尽显汉字文明的厚重气息。河南省质监局原局长、党组书记、平顶山市慈善总会党委书记高德领,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市炎黄文化研究会荣誉会长严寄音,河南省书画学会主席徐秋月出席仪式。捐碑人、河南省仓颉文化研究中心名誉主任、省书画学会荣誉主席、市炎黄文化研究会首席顾问左玉昆,河南省仓颉文化研究中心主任、鲁山县炎黄文化研究会会长邢春瑜,省书画学会秘书处负责人刘志宏受邀莅临。鲁山县炎黄文化研究会、仓头乡中心校相关负责人及众多文化爱好者参加活动。

仪式伊始,主持人李洁玉对莅临嘉宾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并深度阐释了本次捐碑活动的文化价值与时代意义。他表示,左玉昆先生数十年如一日深耕炎黄文化、仓颉文化研究,坚守文化初心、笃行传承使命,长期致力于鲁山本土传统文化的挖掘、保护、传承与弘扬。此次慷慨捐碑、以石载史、以刻传韵,极大丰富了仓颉故里文化阵地内涵,完善了本土文化传播载体,为乡土文脉传承、基层文化建设提质赋能。

鲁山县炎黄文化研究会会长邢春瑜在致辞中高度赞扬左玉昆先生深耕文脉、无私奉献的责任与担当。他指出,左玉昆先生是市域炎黄文化研究的领军人物,更是世界汉字节的主要创办奠基人。十余年来,他躬身深耕、奔走推介,全程参与十届世界汉字节策划筹办工作,让深藏鲁山的仓颉文脉走出中原、享誉全国,成功擦亮“仓颉故里、文明之源”金字招牌,为鲁山县文旅高质量发展筑牢了文化根基。本次捐碑立石、铭志传文,充分彰显了崇德尚文、心怀家国、反哺桑梓的深厚情怀,为厚植鲁山文化底蕴、丰富地域文化内涵注入了新动力。

图片3.jpg

捐碑人左玉昆现场分享了自己多年深耕文脉、心系故土的真挚情怀。他表示,守护汉字文明、传承仓颉文脉、讲好中原文脉故事,是自己毕生坚守的初心使命。十余年深耕仓颉文化传播事业,让他与仓颉故里结下深厚文脉情缘。此次捐碑不为扬名,只为敬祖传文、致敬先贤、溯源文明根脉,以微薄之力助力本土文化事业提质升级。他表示,本次捐碑是文脉传承的见证,更是接续奋斗的新起点,未来将持续深耕汉字文化普及与传播,全力以赴推动鲁山仓颉文化守正创新、焕发新时代光彩。

图片4.jpg

伴随着全场热烈掌声,高德领、严寄音、徐秋月、邢春瑜四位嘉宾共同移步碑前,为捐赠碑刻隆重揭幕。红布徐徐飘落,崭新碑刻巍然矗立,青石承载古韵,文字镌刻千秋,为仓颉故里再添一处标志性文化景观,为千年文脉传承镌刻下崭新的时代印记。

本次揭幕仪式简朴庄重、意蕴深远,有效激活了本土传统文化生命力,为鲁山县文化繁荣、文旅融合发展注入全新活力。下一步,鲁山县仓头乡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深度挖掘仓颉文化核心内涵,创新活化传统文化资源,持续擦亮汉字文化特色品牌,坚持以文兴乡、以文润民,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乡土大地扎根生长、代代相传、薪火永续。(寇宏亚)


编辑:刘静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 ”或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所有形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其著作权均归消费日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消费日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载、链接、转贴、复制或使用。经书面授权使用者,应在下载使用时显著注明“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并不得对内容做任何实质性修改或删减。违者,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于《消费日报》通过本网发布的作品,消费日报社受著作权人委托,禁止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书面授权以任何形式转载或使用。
3、本网未标有“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或未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或使用该等内容时,必须完整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或以其他方式冒用本网名义,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人来电、来函与本网联系。
4、未经消费日报社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冒用本网名义进行信息转载、发布或其他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亦不得以本网名义转载来源不规范或版权存疑的信息。对前述行为,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因系统维护、升级或服务器迁移等原因需暂停本网服务的,本网将事先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予以告知。因网络线路故障、第三方服务商问题、通讯运营商原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或非本网所能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服务中断或数据损失,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6、鉴于本网转载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且该转载未获得授权,请及时与本网联系并提供权属证明材料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本网在核实后将依法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7、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04554
8、本声明(含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归消费日报社所有,如有修订以本网最新发布版本为准。
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