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全新改版上线!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管主办
消费日报
移动版
消费日报
微信
官方微博
官方抖音
当前位置: 详情

交流互鉴聚合力 同心携手护食安

时间:2026-08-03 16:06来源:消费日报网

为切实筑牢首府食品安全防线、助推区域产业高质量发展,近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检验检测中心与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科学研究院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签订仪式暨联合主题党日活动,以党建共建赋能食品安全、深化技术协作,守护民生底线。

ScreenShot_2026-08-03_142954_078.jpg

深化院地协作 共筑食安防线

活动现场,自治区食检院一行实地参观中心实验楼整体改造建设和快检作业运行情况,现场就设施布局、仪器配置、检测流程等进行充分交流和技术指导。实地调研后,双方举行签约仪式并正式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此次合作聚焦食品安全民生之本,推动中心与自治区食检院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标志着双方合作迈入制度化、常态化轨道。协议明确四项深度协作重点:共享仪器设备资源、分担检验检测项目,助力完善市场监管检验检测体系;聚焦区域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安全重难点,联合研发技术、制定标准,加速科研成果落地;互派骨干、联办学术交流,锻造专业化队伍;联办主题党日、理论联学,构建资源共享、智慧共聚的发展新格局。

ScreenShot_2026-08-03_143003_728.jpg

强化实训赋能 锻造检测尖兵

签约仪式后,“检验检测大讲堂”第15课接续开讲,由自治区食检院业务骨干常胜男老师担纲授课,围绕食品检验检测业务全流程开展专题培训。培训紧密结合一线检验实操经验,围绕业务受理、实验过程管控、报告编制审核批准、风险识别防控、长效管理提升五大板块,对委托及政府两类业务接样规范、样品流转管理、前处理与仪器质控、原始记录填报、报告签批更正等标准化操作细则、全流程质控关键节点,以及样品失效、标准过期、数据失真、结论判定失准等高频易发风险点进行系统讲解和细致剖析,并就参训人员普遍关注的疑点难点问题现场答疑解惑。此次培训将自治区食检院的成熟经验“引进来”,落实到实操层面,为中心检验检测队伍提供系统性能力补给。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授课内容直面日常工作痛点,讲解深入浅出、务实有效,对规范操作流程、防范业务风险具有直接指导意义,达到以训促干、以学提能的预期效果。

此次战略合作协议落地,是双方深化合作、共谋发展的重要里程碑,搭建起自治区和市级检验检测机构联动协作长效平台,推动技术资源优势向食品安全治理效能转化。下一步,双方将以协议事项清单化、项目化推进为抓手,确保合作内容落地见效,共同筑牢区域食品安全防线,为守护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推动区域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闫廷 崔淑敏)

编辑:袁和微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 ”或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所有形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其著作权均归消费日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消费日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载、链接、转贴、复制或使用。经书面授权使用者,应在下载使用时显著注明“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并不得对内容做任何实质性修改或删减。违者,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于《消费日报》通过本网发布的作品,消费日报社受著作权人委托,禁止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书面授权以任何形式转载或使用。
3、本网未标有“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或未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或使用该等内容时,必须完整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或以其他方式冒用本网名义,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人来电、来函与本网联系。
4、未经消费日报社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冒用本网名义进行信息转载、发布或其他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亦不得以本网名义转载来源不规范或版权存疑的信息。对前述行为,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因系统维护、升级或服务器迁移等原因需暂停本网服务的,本网将事先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予以告知。因网络线路故障、第三方服务商问题、通讯运营商原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或非本网所能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服务中断或数据损失,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6、鉴于本网转载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且该转载未获得授权,请及时与本网联系并提供权属证明材料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本网在核实后将依法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7、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04554
8、本声明(含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归消费日报社所有,如有修订以本网最新发布版本为准。
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