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全新改版上线!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管主办
消费日报
移动版
消费日报
微信
官方微博
官方抖音
当前位置: 四川在线> 市场监管> 详情

四川苍溪:电子秤“回头看” 守护群众“公平秤”

时间:2026-08-06 17:33来源:消费日报网

为巩固电子计价秤前期整治成效,严防缺斤短两、计量作弊问题反弹,持续规范市场计量行为,守护群众交易公平底线,近日,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计量检定测试所,启动电子计价秤综合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聚焦夜市、居民小区、景区流动摊贩等监管薄弱点位,同步开展突击检查、现场免费检定、计量法规宣贯一体化服务。

图片1.jpg

工作人员用标准砝码对流动摊贩电子秤进行现场检定

本次行动紧盯群众反映集中的夜间交易乱象,打破日间常规巡查模式,下沉夜市商圈开展错峰突击夜查。工作人员逐一对果蔬、小吃、日用百货流动摊贩在用电子计价秤开展现场核查,重点排查器具超期未检、无检定合格标识、私自改装、计量数值失准等违规情形。工作人员携带标准砝码现场开展强制检定,经检测合格的计价秤统一张贴检定标识;对计量偏差、不合格设备当场责令停用、现场整改,坚决杜绝“鬼秤”流入经营环节。

针对流动摊贩点位分散、经营流动性大、隐患易反复的监管难点,执法队伍同步延伸检查范围,全覆盖排查小区周边、景区沿线临时售卖摊点。坚持监管与便民服务同步推进,检定人员现场上门校准计量器具,无需经营户往返送检。同步登记摊贩信息、设备型号、检定结果,建立“一摊一档、一秤一查”动态管理台账,全面摸清流动商户计量器具底数,从源头压降计量违法风险。

检查现场,工作人员向经营户面对面宣讲计量法律法规及电子计价秤新标准,明确合规秤具采购、按期检定、规范使用相关要求,逐条告知改装计量器具、使用不合格秤具、缺斤短两等违法行为对应的处罚条款,细致答疑解惑,引导商户树牢诚信守法经营意识,主动落实计量主体责任。

下一步,苍溪县市场监管局将健全民生计量长效监管机制,加密夜市、小区、景区等重点区域日常巡查频次,常态化开展计量器具整治复查,持续从严查处各类计量违法行为,不断净化市场计量环境,切实保障群众消费权益,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经营秩序。(王广萍)

编辑:罗颖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 ”或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所有形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其著作权均归消费日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消费日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载、链接、转贴、复制或使用。经书面授权使用者,应在下载使用时显著注明“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并不得对内容做任何实质性修改或删减。违者,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于《消费日报》通过本网发布的作品,消费日报社受著作权人委托,禁止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书面授权以任何形式转载或使用。
3、本网未标有“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或未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或使用该等内容时,必须完整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或以其他方式冒用本网名义,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人来电、来函与本网联系。
4、未经消费日报社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冒用本网名义进行信息转载、发布或其他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亦不得以本网名义转载来源不规范或版权存疑的信息。对前述行为,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因系统维护、升级或服务器迁移等原因需暂停本网服务的,本网将事先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予以告知。因网络线路故障、第三方服务商问题、通讯运营商原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或非本网所能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服务中断或数据损失,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6、鉴于本网转载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且该转载未获得授权,请及时与本网联系并提供权属证明材料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本网在核实后将依法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7、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04554
8、本声明(含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归消费日报社所有,如有修订以本网最新发布版本为准。
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