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6日,山西省公安厅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恶犯罪线索,重点打击十类新型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征集范围涵盖十类重点打击对象:一是软暴力催收,即在线上线下采取滋扰、威胁、恐吓、跟踪、守候等手段进行讨债的违法犯罪团伙;二是恶意索赔,以打假维权为幌子,通过大量差评、恶意投诉举报、网络施压等方式向商户、企业强行索要高额赔偿的违法犯罪团伙;三是舆情敲诈,假借“舆论监督”、新闻采访、网络爆料等名义,以发布负面信息相要挟,向企业、个人索取财物的违法犯罪团伙;四是务工敲诈,以务工入职为手段制造矛盾纠纷,采取集体上访、围堵工地、阻挠施工等方式向用工单位索取高额“赔偿款”的违法犯罪团伙;五是碰瓷敲诈,故意制造人身、财物受损假象借机勒索赔偿的违法犯罪团伙;六是强迫消费,以低消费诱导进入后采取威胁、滋扰、纠缠、胁迫等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购买商品的违法犯罪团伙;七是色情敲诈,利用色情交易、色情引诱等方式设局实施威胁恐吓、勒索钱财的违法犯罪团伙;八是裸聊敲诈,以交友为名诱导裸聊并截取不雅照片、视频后以群发亲友相威胁勒索钱财的违法犯罪团伙;九是网络套路贷,以网络借贷为名收取“砍头息”“服务费”虚增债务,配合“电话轰炸”“短信骚扰”等软暴力手段逼迫还债的违法犯罪团伙;十是网络暴力,在网络上大规模谩骂、侮辱、诽谤,编造谣言,雇佣网络水军,组织群体对立,滋扰伤害他人的违法犯罪团伙。此外,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同样纳入征集范围。
公告明确,凡实施上述黑恶违法犯罪的人员,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底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公安机关鼓励实名举报,注明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被害人、证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线索,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诬陷他人,违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举报人可通过来电、来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安机关举报。山西省公安厅举报电话为0351-4034110,举报邮箱为Sxgashb@126.com,举报信件邮寄地址为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77号山西省公安厅扫黑办(邮编030031)。
公安机关表示,对黑恶霸痞等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欢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踊跃举报,共同维护社会和谐安宁,营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高 捷)
编辑:高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