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全新改版上线!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管主办
消费日报
移动版
消费日报
微信
官方微博
官方抖音
当前位置: 乐享山东> 市场监管> 详情

山东莱阳:“双轮驱动”激活县域产业发展新动能

时间:2026-08-10 15:00来源:消费日报网

  标准是产业升级的基石,知识产权是创新突围的密钥。近年来,山东莱阳市市场监管局立足本地食品加工、新能源商用车、果蔬预制菜等特色产业优势,坚持“产业导向、试点引领、服务赋能、全域推进”工作思路,推动标准化建设与知识产权培育“双轮驱动”,下沉精准惠企服务,打通创新、标准、品牌、金融转化链条,持续探索县域产业转型升级的“莱阳经验”。

  作为莱阳粮油食品龙头,山东鲁花集团依托市场监管部门全链条知识产权帮扶,实现高价值专利研发、转化与产业化落地。鲁花集团执行总裁宫兆海接受采访时表示,此前企业在专利成果市场化转化、产学研协同创新落地方面存在提升空间,莱阳市市场监管局主动靠前对接,常态化开展知识产权政策宣讲、专利布局与成果转化专项指导,协助企业搭建标准化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通过专利导航挖掘粮油副产物高值化利用核心创新方向,推动“揭榜挂帅”科研项目顺利转化。企业研发发明专利《一种降解黄曲霉毒素B1的菌株及其应用》,系“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成果,斩获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优秀奖。

  同样收获发展红利的还有潍柴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曾经,企业在高价值发明专利布局上存在短板,2022年前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数量几乎为空白。在莱阳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帮扶之下,企业创新活力充分释放,累计申请专利超800项,现已斩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20项、实用新型专利420项、外观设计专利189项。创新赋能带动效益节节攀升,企业产值从8亿元跃升至25亿元,先后拿下山东省“瞪羚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烟台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多项重磅荣誉,在新能源商用车赛道站稳创新高地。

  筑牢标准发展底座,抢占产业竞争话语权。谁掌握标准,谁就能掌握产业发展主动权。近年来,莱阳市市场监管局把标准化作为特色产业转型升级核心抓手,构建起“特色产业为核心、试点示范为载体、企业提质为基础、科普服务为支撑”的标准化工作新格局。聚焦预制菜、果蔬加工优势赛道,组织辖区龙头企业参与国家标准研讨,征集25条修改建议上报,把企业一线实操经验上升为国家标准条款。同步推进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培育,手把手指导企业搭建完整标准体系,目前全市已有3家企业获评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

  品牌培育与纾困解难双向发力,厚植企业发展沃土。品牌是企业走向市场的名片。莱阳市市场监管局紧抓“好品山东”“泰山品质” 培育契机,引导食品企业走“创品牌、保名牌、兴品牌”发展路径。如今莱阳食品行业已培育“中国驰名商标”3个、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家、“好品山东” 品牌5个、山东省省长质量奖1家等荣誉,一批本土优质品牌持续打响知名度。

  针对企业经营发展堵点难点,该局深入开展 “进企业、送服务、促发展”走访行动,对全市130家规上食品企业实现走访全覆盖。指导龙大美食、恒润食品组建自主销售团队,逐步摆脱代工依赖,向自主加工模式转型。恒润食品转型升级成效突出,2025年年产值利税同比增长150%,年纳税额突破4700万元,成为莱阳食品产业转型标杆。

  针对小微食品企业融资难题,当地创新开辟多元融资路径,打造 “企业自有商标+地理标志”“预制菜数据知识产权”“鲁质贷”等新模式,推动“莱阳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及预制菜相关企业成功获批7500万元授信贷款,实现烟台市地理标志质押融资、质量融资增信业务双重突破,以知识产权为小微企业引来金融活水。

  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孙慧杰表示,面向未来,该局将持续落实走在前、挑大梁工作要求,持续放大标准化与知识产权协同赋能效应。做强标准化引领引擎,深耕莱阳梨三产融合省级标准化试点建设,培育更多标准化示范主体;实施高价值专利精准培育,邀请专利审查员入企开展一对一辅导;深化校企专利协同转化,打通创新成果产业化通道;以知识产权赋能标准落地,贯通“创新、标准、金融”转化链条。(李希平/李开元)


编辑:李希平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 ”或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所有形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其著作权均归消费日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消费日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载、链接、转贴、复制或使用。经书面授权使用者,应在下载使用时显著注明“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并不得对内容做任何实质性修改或删减。违者,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于《消费日报》通过本网发布的作品,消费日报社受著作权人委托,禁止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书面授权以任何形式转载或使用。
3、本网未标有“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或未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或使用该等内容时,必须完整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或以其他方式冒用本网名义,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人来电、来函与本网联系。
4、未经消费日报社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冒用本网名义进行信息转载、发布或其他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亦不得以本网名义转载来源不规范或版权存疑的信息。对前述行为,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因系统维护、升级或服务器迁移等原因需暂停本网服务的,本网将事先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予以告知。因网络线路故障、第三方服务商问题、通讯运营商原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或非本网所能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服务中断或数据损失,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6、鉴于本网转载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且该转载未获得授权,请及时与本网联系并提供权属证明材料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本网在核实后将依法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7、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04554
8、本声明(含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归消费日报社所有,如有修订以本网最新发布版本为准。
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