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全新改版上线!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管主办
消费日报
移动版
消费日报
微信
官方微博
官方抖音
当前位置: 首页> 记者专栏> 贾淘文> 详情

深耕一方砚田 弘扬劳模精神

时间:2026-08-27 14:14来源:

本报讯 (记者 贾淘文)为深入落实江西省“四个100”非遗导师下乡工作部署,推动非遗资源下沉基层,赋能青少年思政德育教育,8月6日,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歙砚制作技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江西省劳动模范、江西省“四个100”非遗导师、中国文房四宝制砚艺术大师汪顺清为江西省总工会暑期夏令营210名中学生开设“歙砚非遗+劳模思政”特色主题课程。本次活动是江西省非遗活态传承、深化文化育人实践的重要举措,让千年歙砚雕刻技艺走出展馆、走进校园课堂,以深厚的传统文化底蕴滋养青少年精神世界。

汪顺清深耕婺源龙尾砚创作与传承领域三十余载,是业内兼具创作实力与传承影响力的砚雕艺术领军人物。现任婺源县歙砚协会会长、江西省汪顺清砚雕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他始终坚守匠心、守正创新,雕琢出大量兼具人文底蕴与艺术价值的精品力作。其《归荷图》《溪山行旅》《砚底流泉作玉琴》等代表性作品,先后斩获中国工艺美术“百花奖”、全国文房四宝艺博会等三十余项国家级、省级金奖,多件佳作收录于《歙砚的鉴别和欣赏》《中国当代名家砚作集》等行业权威典籍,部分精品被各级文博单位收藏。他独创的“汪氏刀法”技法精巧、风格独树一帜,进一步丰富完善了歙砚雕刻技艺体系,为传统砚雕艺术创新发展注入新活力,获得业界广泛认可与高度赞誉。

在精进艺术创作的同时,汪顺清始终牢记非遗传承使命,助力公益美育与人才培育,全力推动歙砚技艺代代相传。由他创办的砚君艺术馆获评江西省非遗传承基地,多年来持续开门收徒、传艺授道,累计培育四十余名专业砚雕人才,其中多人获评县级及以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为歙砚技艺传承筑牢人才根基。同时,他受聘为高校客座教授、江西省工艺美术馆学术专家,深耕传统工艺美育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持续搭建常态化青少年非遗美育实践平台,推动非遗普及教育规范化、长效化发展。

此次非遗导师下乡授课活动,是汪顺清践行社会责任、以匠心育人、以文化铸魂的生动实践。课堂上,汪顺清以歙砚文化为核心载体,系统讲解婺源歙砚千年发展文脉、砚石特质与传统雕刻技艺体系,细致拆解采石、制坯、设计、雕琢、打磨等全套制砚工序,让青少年沉浸式体悟传统手工艺的东方美学与人文内涵。他结合自身三十余年从业经验与深圳文博会金银双奖作品的创作经历,分享笃实求精的奋斗故事,深度解读劳模精神与工匠精神的时代价值。本次课程打破传统单一宣讲模式,有机融合非遗科普、劳动教育与价值引领,通过实物展示、实操体验、案例剖析等多元形式,引导青少年了解歙砚工艺、感悟匠心内核,深刻体会传统手工艺精工细作、精益求精的核心特质,真切感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厚魅力。课堂氛围轻松热烈,学生们认真聆听、积极互动,在鲜活的非遗故事与匠人奋斗经历中,汲取潜心钻研、实干坚守的成长力量。

谈及基层非遗育人工作,汪顺清坦言:“歙砚不只是传统文房器具,更是承载赣鄱千年文脉、涵养务实匠心的精神载体。非遗传承不能局限于工作室和展馆,必须主动走进校园、贴近青少年。青年一代是非遗传承的未来和希望,只有让孩子们亲手触摸砚石、了解制砚技艺、体悟匠心精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才能真正入脑入心、薪火永续。依托自身技艺所长,用非遗匠心滋养青少年成长,是我作为非遗传承人不变的初心与义不容辞的责任。”质朴真挚的话语,尽显基层非遗匠人坚守文化根脉、深耕美育育人的责任与担当。

“一方好砚,容不得半点浮躁,一刀一刻皆需沉心坚守,做学问、干事业亦是如此。”汪顺清表示,下一步,他将持续履行非遗导师职责,扎根婺源基层一线,常态化开展非遗公益宣讲、校园研学授课、传统文化普及等志愿服务活动。未来,他将继续以歙砚文化为纽带,深度挖掘传统砚雕工艺的文化内涵与德育价值,打破非遗传承壁垒,让古老非遗走出深巷、融入课堂,弘扬勤学笃实、精益求精、久久为功的工匠精神,引导青少年了解非遗、热爱非遗、传承非遗,树立严谨务实、追求卓越的正向成长理念,助力青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江西非遗活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赓续绵延注入持久青春力量。

编辑:暴梦川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 ”或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所有形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其著作权均归消费日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消费日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载、链接、转贴、复制或使用。经书面授权使用者,应在下载使用时显著注明“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并不得对内容做任何实质性修改或删减。违者,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于《消费日报》通过本网发布的作品,消费日报社受著作权人委托,禁止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书面授权以任何形式转载或使用。
3、本网未标有“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或未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或使用该等内容时,必须完整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或以其他方式冒用本网名义,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人来电、来函与本网联系。
4、未经消费日报社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冒用本网名义进行信息转载、发布或其他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亦不得以本网名义转载来源不规范或版权存疑的信息。对前述行为,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因系统维护、升级或服务器迁移等原因需暂停本网服务的,本网将事先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予以告知。因网络线路故障、第三方服务商问题、通讯运营商原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或非本网所能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服务中断或数据损失,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6、鉴于本网转载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且该转载未获得授权,请及时与本网联系并提供权属证明材料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本网在核实后将依法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7、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04554
8、本声明(含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归消费日报社所有,如有修订以本网最新发布版本为准。
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