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全新改版上线!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管主办
消费日报
移动版
消费日报
微信
官方微博
官方抖音
当前位置: 乐享山东> 市场监管> 详情

山东青岛市北区构筑“知产”全链条生态

时间:2026-09-02 15:41来源:消费日报网

2025年,山东青岛某企业中标省外科技类项目,金额高达三千万元。然而招投标环节刚结束,一纸专利侵权质疑突然而至,项目面临“搁浅”危机。

  情急之下,企业负责人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拨通了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管局的电话。第二天,一支由知识产权专家和执法人员组成的“智囊团”便出现在企业会议室——分析专利技术边界、指导风险防控、量身定制快速预审通道及海关备案方案……一通电话换来专业团队全程护航,最终项目顺利落地。

  这并非个案。近年来,市北区市场监管局紧抓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契机,在确权、转化、保护全链条上持续深耕。截至目前,全区有效发明专利4960件,高价值发明专利1705件,有效商标注册量69187件。数字背后,是创新活力持续迸发的市北图景。

  确权提速

  从“漫长等待”到“抢先一步”

  专利确权周期长,是很多创新主体的“心头之痛”。

  市北区市场监管局选择主动出击。全面摸排企业专利申请需求,全力拓宽快速预审通道。2025年,市北区市场监管局协同青岛、烟台两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争取跨市域快速预审备案,龙头企业的创新成果因此得以“抢先一步”落地。

  专利质量同样不容忽视。持续开展的“蓝天”专项行动,通过自查、走访、约谈等方式引导代理机构加强自律。14家专利代理机构及20家分支机构参加质量提升会议,127家代理机构接受全覆盖检查,整改问题11项;5家代理机构入选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精准服务保障名单;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创新管理国际标准实施试点覆盖全区;青岛理工大学获评首批山东省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创新主体活力竞相迸发。

  转化破壁

  从“书架”到“货架”的跨越

  让“知产”变“资产”,是知识产权工作的关键一跃。

  市北区市场监管局主动对接驻区高校,深挖具有产业化潜力的专利成果。青岛理工大学与青岛市知识产权局达成校地合作意向,成为青岛市首家签署区域定向专利许可试点协议的高等院校。其《基于铁—壳聚糖微珠的活性污泥系统及富集副球菌的方法》专利产业化案例,入选“青岛市专利产业化十大典型案例”。

  为打破校企信息壁垒,市北区市场监管局精心搭建对接平台,累计形成待转化专利清单1880条、企业技术需求11条,精准推送至市场主体。专利转化次数增长63.6%,更多专利从“书架”走向了“货架”。在融资与认定环节,聚焦专利权质押融资、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中国专利奖等重点项目,并提供全流程辅导。辖区企事业单位荣获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优秀奖2项,完成63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无形资产正在被真正盘活。

  保护织网

  从“维权难”到“护航出海”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市北区市场监管局坚持严管与优服并重,围绕专利商标侵权高发领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检查业户超3000家次,立案查处36件。依托“县域知识产权保护跨区域协作”平台,深化信息共享与执法协作。

  在降低维权成本方面,构建便捷高效的维权援助体系,提供一对一法律咨询、高价值专利维权补贴指导等精准服务。强化与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动,持续探索多元化解路径,累计开展行政调解3起、专利侵权行政裁决2件。

  着眼企业出海需求,深化对跨境电商特色楼宇的走访协作。累计发布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指导信息20余次,主动对接涉外纠纷企业5家次。联合青岛市跨境电子商务协会及专业律所举办“合规赋能,创新出海”法律风险防控研讨会,惠及50余家企业。

  从确权提速到转化增效,再到保护加力,市北区市场监管局正以知识产权全链条服务的“组合拳”,厚植创新沃土、优化营商环境。未来,市北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以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为牵引,以更实举措、更优服务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为区域高质量发展书写更多“知产”篇章。(李希平)

编辑:李希平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 ”或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所有形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其著作权均归消费日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消费日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载、链接、转贴、复制或使用。经书面授权使用者,应在下载使用时显著注明“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并不得对内容做任何实质性修改或删减。违者,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于《消费日报》通过本网发布的作品,消费日报社受著作权人委托,禁止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书面授权以任何形式转载或使用。
3、本网未标有“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或未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或使用该等内容时,必须完整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或以其他方式冒用本网名义,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人来电、来函与本网联系。
4、未经消费日报社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冒用本网名义进行信息转载、发布或其他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亦不得以本网名义转载来源不规范或版权存疑的信息。对前述行为,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因系统维护、升级或服务器迁移等原因需暂停本网服务的,本网将事先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予以告知。因网络线路故障、第三方服务商问题、通讯运营商原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或非本网所能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服务中断或数据损失,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6、鉴于本网转载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且该转载未获得授权,请及时与本网联系并提供权属证明材料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本网在核实后将依法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7、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04554
8、本声明(含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归消费日报社所有,如有修订以本网最新发布版本为准。
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