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全新改版上线!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管主办
消费日报
移动版
消费日报
微信
官方微博
官方抖音
当前位置: 海南播报> 自贸港区> 详情

海南首发"十五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时间:2026-09-03 15:05来源:消费日报网

消费日报网讯 (记者 郑红梅 □申军)9月2日,海南省新闻办公室举行"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海南省"十五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作为全国首个省级"十五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该文件锚定"建设高水平'诚信海南',全域建成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总体目标,系统部署了八大重点任务,旨在建立与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相适应、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的高水平社会信用体系。

640.jpg


2.jpg

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厅长龙丁敏在会上表示,"十五五"时期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在全岛封关新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五年。信用作为市场经济的基础和高水平开放的基石,在助力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动"二线口岸"通关便利化、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等方面肩负着重要使命。

信用赋能"45432"发展架构

《规划》明确提出,要强化信用对海南"45432"发展架构特别是四大主导产业和"五向图强"发展的支撑,完善信用融资机制,发挥信用服务企业降本增效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作用,大力发展信用经济。

龙丁敏介绍,《规划》编制呈现"四个新"特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部署;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新阶段;赋予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新期待。通过推动信用深度嵌入重点产业全链条,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有利于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和创造力,为海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能。

在主体诚信建设方面,《规划》提出以诚信政府为引领,完善经营主体和个人信用建设,推进社会组织更加诚信,建设让群众认可的主体诚信"口碑港"。

构建信用促开放的"海南范例"

面对自贸港封关运作新阶段的要求,《规划》将信用监管与风险防控、跨境贸易深度融合。一方面,完善"二线口岸"通关信用监管风险防控体系和"一线口岸"信用监管协同机制,健全反走私信用监管体系;另一方面,大力发展信用服务机构,推动信用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推进信用区域合作和国际合作,培育信用服务机构集聚地。

海南省商务厅副厅长张春亘在答记者问时透露,"十五五"期间将从四个方面构建信用服务开放经济的"海南范例":统筹推进商务信用建设,前期已印发《海南省商务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在跨境电商、跨境服务贸易、离岸贸易、外资企业准入模式等方面提出创新举措;加强自贸港特色商务信用应用,包括健全大宗商品贸易企业信用应用场景、在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增加信用功能模块、优化海南离岸贸易综合服务平台向金融机构推送企业信用信息等;健全信用国际合作机制,推动省内征信机构加强与国际征信机构合作,支持信用服务机构与RCEP成员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相关机构开展信用服务互联和信用评价标准互认;扩大诚信兴商理念宣传。

打造信用强监管"海南样板"

在重点领域信用监管方面,《规划》要求深化政务服务、监管、执法领域信用应用和"审管法信"一体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劳动就业、环境、税务、科研、能源、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李小山介绍,"十五五"期间将着力构建更加科学、精准、高效的生态环境信用监管体系。具体包括:分类设置差异化的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和权重,使评价结果更真实反映企业实际环境表现;逐步将评价对象从污染防治领域向生态保护修复、绿色低碳等领域拓展,探索将重点职业人群纳入信用管理;充分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推动评价从"年度定期评价"向"动态实时评价"转变;进一步扩大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评优评先、绿色金融等方面的运用,建立健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守信激励主体名单制度。

海南旅游已正式迈入"游客量超1亿人次、总花费超2000亿元"的新阶段。针对旅游消费领域的信用建设,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二级巡视员李勇表示,将全面推动涉旅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把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旅游住宿和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等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的信用情况纳入信用档案,推行"一社一码、一导一码"信用监管。

在消费维权方面,海南将进一步巩固"海南放心游"平台先行赔付机制运行成效。"十四五"期间,该平台累计入驻商家超26.36万家,启动先行赔付1636.57万元,挽回游客损失1902.27万元。"十五五"期间,海南将在"吃住行游购娱"全行业继续落实涉旅投诉纠纷"3分钟响应诉求、30分钟预处置、非重大涉旅纠纷48小时办结"的先行赔付机制,扩大参与主体覆盖面。

编辑:郑红梅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 ”或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所有形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其著作权均归消费日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消费日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载、链接、转贴、复制或使用。经书面授权使用者,应在下载使用时显著注明“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并不得对内容做任何实质性修改或删减。违者,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于《消费日报》通过本网发布的作品,消费日报社受著作权人委托,禁止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书面授权以任何形式转载或使用。
3、本网未标有“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或未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或使用该等内容时,必须完整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或以其他方式冒用本网名义,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人来电、来函与本网联系。
4、未经消费日报社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冒用本网名义进行信息转载、发布或其他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亦不得以本网名义转载来源不规范或版权存疑的信息。对前述行为,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因系统维护、升级或服务器迁移等原因需暂停本网服务的,本网将事先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予以告知。因网络线路故障、第三方服务商问题、通讯运营商原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或非本网所能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服务中断或数据损失,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6、鉴于本网转载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且该转载未获得授权,请及时与本网联系并提供权属证明材料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本网在核实后将依法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7、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04554
8、本声明(含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归消费日报社所有,如有修订以本网最新发布版本为准。
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