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发展壮大乡村人才队伍、激励各类人才下乡创业就业的部署要求,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典型推介的工作安排,山西省农业农村厅日前印发《关于遴选推介农村创业优秀带头人典型案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面向全省遴选推介一批扎根三晋乡土、带动产业发展、联农带农增收的优秀农村创业典型,进一步激发农村创新创业活力,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和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本次遴选推介工作聚焦现代种养业、乡土特色产业、乡村手工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业、乡村休闲旅游业、乡村新型服务业、农村电商等重点产业领域。申报对象为返乡入乡、在乡创办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负责人。
根据《通知》要求,申报人选须符合五大核心条件:一是爱国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二是联农带农突出,在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等方面作用显著,特别是在创办企业、发展产业、带动就业中贡献突出;三是依法合规经营,未发生过严重违法、违规、违纪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四是突出创业创新,在组织创新、机制创新、服务创新等方面有突破,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五是深耕产业融合,在农业中融入现代产业要素,促进“农业+”多业态融合发展。
为激励更多优秀人才参与,《通知》明确,持有发明专利、获得地市级以上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奖励、农产品获得“三品一标”认证、在创业创新大赛中获奖、省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办人或主要负责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的申报人,符合条件两项以上者可优先推荐。
遴选推介工作采取个人自愿申报、县市级择优推荐、省级审核的方式进行。申报人需提交个人基础信息、创业主体信息、事迹材料及影像资料。各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申报材料审核筛选,每市择优推荐6至10名优秀人选。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将综合评价创业成效、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带动农民就业增收能力等情况,择优进行宣传推介。
本次遴选申报推荐工作截止时间为9月10日。山西省农业农村厅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提高认识、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切实遴选一批示范带动能力强、创业创新经验可复制推广的农村创业优秀带头人典型案例。同时,要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全媒体资源,多方位、多视角开展宣传推介,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全社会支持乡村创业、助力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高 捷)
编辑:高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