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全新改版上线!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管主办
消费日报
移动版
消费日报
微信
官方微博
官方抖音
当前位置: 海南播报> 医疗教育> 详情

从单向宣讲到双向互动 海南五指山沉浸式"法治第一课"护航开学季

时间:2026-09-08 15:27来源:消费日报网

消费日报网讯 (记者 郑红梅 □黄朱莹 程晓涵)9月7日上午,海南省五指山市人民法院联合市人民检察院走进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附属五指山思源实验学校,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开学季专题普法活动。活动以沉浸式、互动式法治课堂为载体,为全体初中部学生送上新学期"法治第一课",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课堂上,法治副校长结合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与校园高发风险,围绕预防校园欺凌、防范未成年人受侵害两大重点展开专题授课。通过剖析真实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隐蔽危害及法律后果,引导学生认清欺凌行为的违法本质,坚决不做施暴者、不当旁观者、不做受害者。同时,重点普及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知识,教育学生遇事冷静、依法处理矛盾纠纷,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校园安全隐患。

活动现场还设置了法治知识互动答题环节。趣味问答激发了学生们主动学法、积极用法的浓厚兴趣,让法治知识真正入脑入心,使法治观念根植于青少年心中。

"这堂'开学第一课'非常有意义,老师们的讲话为我们敲响了遵纪守法的警钟,答题游戏也让我们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附属五指山思源实验学校学生王若萱拿着奖品开心地说道。

五指山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该校法治副校长杨酉花表示,未来法院将继续依托"法治副校长"职能,打破传统单一普法模式,创新普法形式,贴合青少年认知特点,通过开展专题普法讲座、案例宣讲、互动答疑等特色活动,增强法治教育的趣味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此次活动以开学季为契机,将法治宣传与校园安全教育深度融合,由单向宣讲变为双向互动,有效提升了未成年人的法治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下一步,五指山市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不断丰富普法形式、拓宽普法覆盖面,全方位织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屏障,以法治力量护航青少年健康快乐成长。

编辑:郑红梅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 ”或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所有形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其著作权均归消费日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消费日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载、链接、转贴、复制或使用。经书面授权使用者,应在下载使用时显著注明“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并不得对内容做任何实质性修改或删减。违者,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于《消费日报》通过本网发布的作品,消费日报社受著作权人委托,禁止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书面授权以任何形式转载或使用。
3、本网未标有“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或未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或使用该等内容时,必须完整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或以其他方式冒用本网名义,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人来电、来函与本网联系。
4、未经消费日报社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冒用本网名义进行信息转载、发布或其他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亦不得以本网名义转载来源不规范或版权存疑的信息。对前述行为,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因系统维护、升级或服务器迁移等原因需暂停本网服务的,本网将事先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予以告知。因网络线路故障、第三方服务商问题、通讯运营商原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或非本网所能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服务中断或数据损失,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6、鉴于本网转载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且该转载未获得授权,请及时与本网联系并提供权属证明材料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本网在核实后将依法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7、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04554
8、本声明(含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归消费日报社所有,如有修订以本网最新发布版本为准。
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