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费日报财经讯 9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池州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指向安徽东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至农商银行”)及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东至农商银行存在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职,违法违规发放贷款等违法违规行为,池州金融监管分局决定对该行罚款40万元;同时对相关责任人汪某平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4年,对汪某煌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2年,对姚某胜警告。

公开资料显示,东至农商银行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原安徽东至农村合作银行基础上改制成立的股份制地方性商业银行,总部位于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
东至农商银行于2013年12月16日挂牌开业,注册资本48171.98万元。总部内设13个职能部门,下设30个支行,营业网点遍布东至城乡。截至2025年12月末,现有员工311人,资产总额227.21亿元,各项存款余额204.51亿元,贷款余额134.67亿。
编辑:卢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