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全新改版上线!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管主办
消费日报
移动版
消费日报
微信
官方微博
官方抖音
当前位置: 长三角观察> 要闻> 详情

江苏昆山千灯镇:南师大千灯炎武实验中学正式启用

时间:2026-09-10 17:00来源:消费日报网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汪宏胜 □ 陈雨生 陆淳) 薪火承文脉,逐梦启新篇。9月2日下午,昆山市千灯镇举行南京师范大学千灯炎武实验中学启用仪式。承载着千家万户期待的现代化学校正式亮相,也标志着昆山市千灯镇圆满建成“5所小学、3所初中、1所高中”的“531”教育体系。

南京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岳嵩,基础教育合作处处长吕挥,昆山市副市长钱玺,昆山市委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局长王阳,千灯镇党委书记朱飞波及相关班子领导参加活动。千灯镇各相关部门、村社区、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以及千灯商会和学校师生代表共同见证这一重要时刻。

(南京师范大学千灯炎武实验中学启用仪式 陆淳摄)

岳嵩在致辞时表示,近年来,南京师范大学坚持把高校资源向基础教育一线延伸,本次南师大和昆山、千灯的携手共建,将充分发挥南师大各学科优势,把高校资源与亭林文脉内核深度融合,抓实管理赋能、师资培育、特色课程、资源协同,聚力推动学校加速成长为区域基础教育的优质样板。

钱玺在致辞时表示,昆山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此次校地合作,既为昆山教育注入先进办学理念与优质科教资源,也为炎武中学高起点起步、高标准办学筑牢坚实根基。希望校地双方双向赋能,深化合作共建,深耕课程改革,锻造优良校风教风,努力办成区域教育新标杆,为昆山擦亮教育民生品牌增光添彩。

朱飞波在致辞时表示,与南师大合作是炎武中学最鲜明的办学底色、最核心的发展优势。希望学校主动靠前,全面嫁接南师大在各领域的深厚积淀,推动高校优质教育资源在千灯落地赋能。希望全体教师恪守初心使命,努力当好学生成长的引路人。希望同学们传承弘扬先贤文脉,用青春之笔书写炎武中学首届学子的精彩答卷。

南京师范大学千灯炎武实验中学校长邰国安在致辞时表示,学校将以“赓续亭林文脉,涵养时代新人”为使命,以“经世致用、知行合一”为校训,努力把学校办成一所孩子向往、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区域优质公办初中的标杆。

配图2

(“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实践基地”揭牌仪式 陆淳摄)

活动现场,“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实践基地”正式揭牌。依托这一平台,学校将深入开展教师跟岗研修、课程联合研发、学生实践研学等活动,推动高校优质师资、教研和课程资源更好融入基础教育一线,为校地双方深化合作搭建更加坚实的桥梁。

南京师范大学千灯炎武实验中学正式启用,学校由此迈入办学育人全新发展阶段。学校将赓续亭林文脉,充分依托南京师范大学优质教育资源,以过硬的办学条件与高质量育人服务,回应群众对优质教育的热切期盼。

南京师范大学千灯炎武实验中学位于千灯镇淞南中路378号,由南京师范大学、昆山市教育局和千灯镇人民政府三方共建。学校总投资3.6亿元,占地71.67亩,总建筑面积超5.8万平方米,设有标准化教学楼、智慧教室、多功能报告厅、图书馆、食堂、运动场等,首届开设12个班级,迎来600余名学生。

配图3

(南京师范大学千灯炎武实验中学航拍 陆淳摄)

一所新学校的启用,背后是千灯持续加大教育投入、优化资源布局、提升办学品质的生动缩影。近年来,昆山市千灯镇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重要位置,持续扩充优质教育资源、建强师资队伍、丰富育人特色。

“十四五”期间,千灯镇累计投入16.7亿元,新改建中小学8所,新增学位超万个,通过一批重点教育项目的落地建设,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更好满足群众就近入学、上好学校的需求。目前全镇有高级教师88人、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35人。依托市二中、千灯中心校、亭林初中三个教育集团,持续推进教师交流和联合教研,并以南师大合作办学为牵引,进一步引入先进教育理念、教师培训资源和教学研究成果,带动全镇教育质量整体提升。鼓励各校立足自身优势,办出品牌、办出特色:千灯中心校深耕科创教育,石浦中心校突出武术特色,亭林初中和炎武小学入选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昆曲、科创、足球、武术等精品课程全面铺开,累计培养戏曲“小梅花”37人、省级“小院士”41人,为孩子们搭建多元成长、全面发展的广阔舞台。

昆山市千灯镇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千灯将继续聚焦群众对优质教育的期盼,推动教育资源更加均衡、师资队伍更加优质、办学特色更加鲜明,让更多孩子在家门口就能享有更加公平、更高质量、更具特色的教育。

编辑:魏静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 ”或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所有形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其著作权均归消费日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消费日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载、链接、转贴、复制或使用。经书面授权使用者,应在下载使用时显著注明“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并不得对内容做任何实质性修改或删减。违者,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于《消费日报》通过本网发布的作品,消费日报社受著作权人委托,禁止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书面授权以任何形式转载或使用。
3、本网未标有“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或未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或使用该等内容时,必须完整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或以其他方式冒用本网名义,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人来电、来函与本网联系。
4、未经消费日报社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冒用本网名义进行信息转载、发布或其他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亦不得以本网名义转载来源不规范或版权存疑的信息。对前述行为,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因系统维护、升级或服务器迁移等原因需暂停本网服务的,本网将事先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予以告知。因网络线路故障、第三方服务商问题、通讯运营商原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或非本网所能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服务中断或数据损失,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6、鉴于本网转载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且该转载未获得授权,请及时与本网联系并提供权属证明材料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本网在核实后将依法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7、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04554
8、本声明(含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归消费日报社所有,如有修订以本网最新发布版本为准。
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