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又一家市级统一法人农商银行官宣落地,四川农信改革向纵深推进。
9月14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四川监管局发布批复显示,鉴于泸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四川泸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泸县农商银行因吸收合并而解散,该行全部业务、财产、债权债务以及其他各项权利义务均由吸收合并后的泸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
批复要求,泸县农商银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解散相关事宜,自收到批复之日起,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股东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立即停止行使职权,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泸州监管分局缴回金融许可证,对外做好解散公告,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记者注意到,9月14日,还有四川古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叙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合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家银行同样因吸收合并而获批解散,这3家银行的全部业务、财产、债权债务以及其他各项权利义务均由吸收合并后的泸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




同日,四川金融监管局还批复同意了泸州农商银行的股权变更事项和新任高管任职资格。
四川金融监管局9月14日发布批复,同意四川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认购泸州农商银行股份286200000股。上述变更完成后,四川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持有泸州农商银行股份420736000股,占比10.56%。
批复要求,泸州农商银行应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完成上述股权变更事宜。应加强股权管理,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严格控制股东关联交易,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机制,防范和化解风险。
四川金融监管局9月14日发布批复,核准屈亮泸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以及核准王勇泸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任职资格。
批复要求,泸州农商银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该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泸州农商银行成立于2017年8月17日,总部位于四川省泸州市。该行由原江阳农商银行、龙马潭农商银行、纳溪区农村信用联社改制合并而成。2026年4月,泸州农商银行获准吸收合并四川泸县、合江、叙永、古蔺四家农村商业银行。
四川省市级统一法人农商银行改革最早可追溯至2011年。当年,攀枝花农商银行正式挂牌,成为全省首家市级统一法人农商银行,拉开改革序幕。2024年1月,以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为基础改制而成的四川农商联合银行正式挂牌开业,注册资本达220亿元。今年4月,四川金融监管局同时批复同意绵阳、内江、遂宁、宜宾、眉山、泸州等共6市的农商银行开展吸收合并工作。至此,四川省所辖21个市(州)已全部推进市级统一法人农商银行改革,成为全国首个实现市级农商银行改革全覆盖的省份。

公开资料显示,9月10日,泸州农商银行市级统一法人揭牌暨战略合作签约仪式举行。泸州市委书记刘筱柳,四川农商联合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王涛出席活动并致辞。
刘筱柳在致辞中表示,这次成功组建泸州市级统一法人农商银行,有利于进一步整合金融资源、提升服务效能、筑牢风险防控屏障,必将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注入更为强劲的金融动能。希望泸州农商银行以此次揭牌为全新起点,坚守地方金融定位、厚植本土情怀,持续创新金融产品、优化金融供给,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实力,当好服务地方发展的金融“主力军”。
王涛在致辞中说,改革后的泸州农商银行,治理架构更加完善、资本实力更加雄厚、风险管控更加严密。希望泸州农商银行乘势而上、奋力拼搏,全力服务地方中心大局,全面提升经营管理质效,坚决守牢金融安全底线,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助力泸州现代化建设。
活动中,刘筱柳、王涛等共同为泸州农商银行市级统一法人揭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泸州监管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宣读泸州农商银行分支机构开业批复。泸州农商银行发布了支持泸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十项举措。各区(县)人民政府,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管委会,泸州老窖集团等9家企业,分别与泸州农商银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编辑:卢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