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全新改版上线!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管主办
消费日报
移动版
消费日报
微信
官方微博
官方抖音
当前位置: 首页> 产业经济> 详情

让原创有底气 山东曹县织密快速维权网

时间:2026-09-17 11:21来源:消费日报

本报记者 李希平 □ 李开元

在山东曹县e裳小镇,直播间灯火通明,新款汉服一件件挂上链接。屏幕那头,消费者看的是款式、面料和价格;屏幕这头,设计师最在意的却是自己的原创图案会不会“刚上架就被抄袭”。一件爆款汉服,从设计到打版,凝聚设计师数月心血;一次侵权仿制,却可能让原创者心血付诸东流。如何既守住创新底线,又给小微经营者留出发展空间?曹县市场监管局把答案写进了一场场调解、一次次快速预审、一项项协同机制里。

一纸调解 “刷单”泡沫不能成索赔“放大器

赵某设计了一款“中国元素+和平鸽子”服装图案,在小红书、淘宝宣传销售,并向版权部门申请了美术作品登记。后来,他发现晋某某在某电商平台店铺销售相似服装,便通过公证方式购买取证,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并赔偿5万元。

案件受理后,一个细节让调解变得棘手:被告称店铺销量里有不少是“刷单”,并非真实消费交易。对此,原告起初并不认可。销量到底怎么算?赔偿该不该按虚高数据来?曹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联合法院,没有简单“一刀切”,而是把“刷单”因素摆上桌面,向双方详细分析证据和风险。当地汉服协会、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也参与调解,既讲法律,也讲实际。最终,赵某认可了“刷单”情况,同意降低索赔数额,双方达成协议,被告经营的店铺下架侵权商品,并赔偿赵某3000元。

案子不大,却很有分量。其传递出一个清晰信号:知识产权保护不是机械算账,而是要在权利人保护与小微经营者实际经营之间找到平衡点。原创价值要保护,市场泡沫也不能成为索赔的“放大器”。

一纸授权 从“对簿公堂”到“握手言和”

类似的思路还出现在另一起字体侵权纠纷中。潍坊某软件公司认为临沂某卫生用品公司及张某某侵害其美术作品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1万元。被告也很委屈,表示包装是委托广告公司设计的,已经用了很多年;另一被告只是乡下代销点,有进货清单和转账记录,属于合法来源。

如果简单判令商品下架、更换包装,企业损失不小,原告也未必能拿到理想赔偿。曹县人民法院联合快速维权中心,先让双方“面对面”算经济账,再“背靠背”逐个调解。工作人员发现,被告对涉案字体仍有继续使用意愿。于是,调解思路从“侵权赔偿”转向“合法授权”。工作人员向被告释明,支付授权费后继续经营,比一次性赔偿、更换包装更划算,也更有长远保障。

最终,双方签订《字体商用服务协议》,原告将字体使用权有偿授予被告永久使用并撤回起诉,被告一次性支付授权费4000元。侵权赔偿费变成授权使用费,“审判平台”变成“授权平台”,一场侵权纠纷最终变成合作共赢。

一张网络 把快速维权送到企业身边

这些案例背后,是曹县日益织密的知识产权保护网。作为山东省第二家获批的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曹县(演出服装和林产品)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聚焦“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让企业在“家门口”就能得到专业服务。

如今,一件汉服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周期可压缩至10天以内,专利预审平均只需3个工作日;线上办理业务占比达100%,企业不用来回跑。中心还设立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实现专利、商标业务“一站式通办”。截至目前,累计完成企业备案145家,接收专利申请451件、授权265件。维权方面,中心建立“简单纠纷快速调、复杂纠纷精准办、批量纠纷合并理”分级处置模式,受理各类知识产权纠纷226件,办结率100%,办理维权援助案件36件。

从“依法维权”到“合法授权”,从“调解一案”到“治理一片”,曹县市场监管局正用精细化、有温度的知识产权保护,让原创者敢创新、让经营者有出路。“下一步,曹县还将完善协同保护机制,强化复合型人才培养,提升跨境维权能力,以知识产权之‘针’,绣出汉服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图景。”曹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涛表示。

编辑:张海垠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 ”或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所有形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其著作权均归消费日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消费日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载、链接、转贴、复制或使用。经书面授权使用者,应在下载使用时显著注明“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并不得对内容做任何实质性修改或删减。违者,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于《消费日报》通过本网发布的作品,消费日报社受著作权人委托,禁止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书面授权以任何形式转载或使用。
3、本网未标有“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或未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或使用该等内容时,必须完整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或以其他方式冒用本网名义,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人来电、来函与本网联系。
4、未经消费日报社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冒用本网名义进行信息转载、发布或其他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亦不得以本网名义转载来源不规范或版权存疑的信息。对前述行为,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因系统维护、升级或服务器迁移等原因需暂停本网服务的,本网将事先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予以告知。因网络线路故障、第三方服务商问题、通讯运营商原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或非本网所能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服务中断或数据损失,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6、鉴于本网转载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且该转载未获得授权,请及时与本网联系并提供权属证明材料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本网在核实后将依法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7、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04554
8、本声明(含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归消费日报社所有,如有修订以本网最新发布版本为准。
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