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永诚财险”)因异地经营保险业务,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保险业务内部控制不严,意健险核保权限管理不严等多项违规行为,被上海金融监管局给予警告并罚款147万元。
同时,时任永诚财险总裁助理、副总裁韩某因对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意健险业务核保管理不严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永诚财险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金21.78亿元人民币,是由中国华能等大型电力企业集团和产业投资集团共同发起组建的全国性股份制财产保险公司,总部位于上海,是国内首家在“新三板”挂牌交易的保险公司。目前,公司拥有34家省级分公司、230余家中心支公司及营销服务部;形成了由永诚保险、永鑫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永诚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组成的综合金融平台。
今年上半年,永诚财险实现原保费收入46.70亿元,同比增长5.83%;营业收入38.85亿元,同比增长2.30%;实现合并利润总额2.12亿元,同比大幅增长22.16%;合并资产总额139.53亿元,较年初增长5.82%;整体经营保持稳健向好态势。
二季度末,永诚财险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65.43%,较上季度提升2.23个百分点。同时,受业务规模稳健扩张及资产结构优化影响,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6.08%,较上季度下降3.58个百分点。
对于最新下发的监管罚单,永诚财险方面对外回应称,公司对监管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完全接受监管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按要求足额缴纳罚款。
永诚财险表示,合规是高质量发展的底线,该公司将坚持以监管要求为标尺,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持续提升内控合规管理水平,严守保险法律法规,坚守保险保障本源,立足产业金融特色,稳健服务实体经济与产业发展。
编辑:卢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