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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纷纷出台提取细则激活住房消费

时间:2026-09-18 09:04来源: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张芗逸

9月17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拓宽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落实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结构。

《通知》明确,在西安市行政区域1年(含)内新购自住住房或拥有自住住房满15年的,购房人(产权人)及配偶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1套住房装修费用。提取额度按不动产权证面积计算,每平方米1500元,上限20万元。

《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自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条例》拓宽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范围,包括对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不再设置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门槛限制,新增装修自住住房、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等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

9月以来,包括西安在内,已有多地依照修订后的《条例》,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因地制宜明确落实方案。例如,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于9月16日发布《关于开展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明确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装修费用相关事宜,自9月20日起施行。

“目前各地正推进落实修订后的《条例》相关细则,住房公积金政策总体持续发力。”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政策落地过程中有一个关键点,即住房公积金对装修住房、物业费等支出的支持。这对住房消费市场而言,是在引导个体从全生命周期、全链条去进行住房消费决策,这对整个住房消费市场具有积极意义。

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长张波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本轮《条例》修订的核心目的并不是刺激需求侧,而是推动制度从以购房贷款为主,转向居住全生命周期保障,对市场的影响偏结构性、温和化。将装修、物业费纳入提取范围,会激活账户内沉淀的大量缴存余额,释放家装、建材、物业服务等存量居住消费,用以提升居住品质。

值得注意的是,还有地区根据修订后的《条例》,拟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在省级层面,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已就《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关于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自住住房业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缴存人家庭申请自住住房装修提取,提取额度按房屋建筑面积乘以1000元/㎡计算核定,且家庭提取额度每次最高不得超过15万元。

在市级层面,天津、武汉、长春等地均已就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公开征求意见。例如,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9月15日就《关于自住住房物业费、装修费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在天津市持有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每年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3000元。

“总体来看,当前各地会基于住房公积金个贷率等指标,持续推进落实修订后的《条例》。”严跃进说。

谈及住房公积金政策后续的优化空间,严跃进建议,改善居住条件也需要降低成本,购房过程中可能涉及的中介费及其他费用也可以考虑纳入住房公积金支持范围。此外,购房后还可能涉及家电、家具等消费,也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进行支持。

张波认为,除现有装修、物业费提取外,各地住房公积金政策还可以向适老化改造、家庭无障碍改造、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绿色节能改造、城市更新等领域延伸,匹配居民多元居住改善诉求。

编辑:韩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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