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全新改版上线!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管主办
消费日报
移动版
消费日报
微信
官方微博
官方抖音
当前位置: 首页> 王薛淄> 详情

标准引领 以赛促学

香妆行业加快培育化妆品安全“守门人”

时间:2026-09-28 10:27来源:消费日报网

本报讯 (记者 王薛淄)一瓶化妆品从原料到上市,需要调香师、配方师、安全评估师等一连串专业人员共同努力。9月19日,由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香妆协会”)主办的“2026香妆行业人才培养与发展论坛”在江苏南京举行。会上,《化妆品安全评估师职业能力要求》团体标准正式发布,第二届化妆品安全评估知识大赛同步启动。

“化妆品安全评估是保障产品上市安全、维护消费者健康权益的核心环节。《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从事安全评估的人员应当具备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专业知识,并具有5年以上相关专业从业经历。随着完整版安全评估报告全面推行,行业对安全评估人员的专业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中国香妆协会副理事长王来冬说,“初步估算,全国化妆品安全评估相关从业人员规模为3万至5万人,系统掌握安全评估方法、熟悉国内外法规与技术的专业人员明显不足,能力水平也参差不齐,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职业能力评价体系。专业人才的结构性短缺,已成为制约行业规范发展与技术升级的瓶颈。”

在此背景下,中国香妆协会牵头,联合北京工商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北京大学等21家起草单位,完成《化妆品安全评估师职业能力要求》团体标准编制,该标准于9月1日正式获批。

王来冬介绍,标准设置三级、二级、一级三个等级,分别对应基础级、骨干级和专家级。其中,三级侧重基础数据检索、整理与报告校对;二级具备独立撰写安全评估报告和技术审核能力;一级具备复杂原料评估体系建设和前沿方法应用能力。标准按照“职业功能—工作内容—能力要求—相关知识要求”四维结构设计,覆盖资料收集与分析、原料安全评估、产品安全评估、技术管理与培训等核心工作领域,并明确理论知识考核、实践能力考核和综合评审相结合的评价体系。评审专家代表、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健康科主任陈田表示,该标准填补了行业长期“有岗位要求无能力标准”的空白,构建了化妆品安全评估专业人才评价体系,让关键岗位人才培养有标可依、评价有据,为企业用人、院校培养和职业能力评价提供标尺。

教育部高等学校轻工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何有节表示,目前全国本科层次已有14所院校开设化妆品技术与工程专业、9所院校开设化妆品科学与技术专业、56所高职院校开设相关专业,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初步形成,但跨专业融合、实践能力培养仍待加强。以赛促学正在成为孵化安全评估英才的重要抓手。

北京工商大学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国际化妆品学院)院长贾焱介绍,首届化妆品安全评估知识大赛吸引15所高校参赛,24支队伍进入决赛。第二届大赛已启动,预计2027年1月15日举行初赛,2027年4月16日在北京工商大学举行决赛。大赛坚持公益属性,采用双盲评审方式,推动“企业出题、高校答题、行业评价”。

“首届大赛组织有序、体系完备,打通了高校课堂与产业真实场景之间的联系。”参与首届大赛评审后,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亚太区产品安全评估总监邢泰然颇有感触,“当前,计算机模拟、人工智能、类器官和器官芯片等正在重塑安全评估方式,对新一代从业人员提出更高要求。第二届大赛将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对标团体标准,更贴近企业安全实际需求。”

据悉,由中国香妆协会牵头起草修订的《调香师》《化妆品配方师》《香料制造工》《香精配制工》四项国家职业标准已由人社部正式发布。下一步,中国香妆协会将以团体标准发布为契机,有序推进化妆品安全评估职业能力等级评价系统化、职业培训和第二届安全评估知识大赛等落地实施,携手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共同推动香妆行业人才培养高质量发展,助力我国化妆品产业实现从“制妆大国”向“制妆强国”跨越。

编辑:李志远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 ”或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所有形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其著作权均归消费日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消费日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载、链接、转贴、复制或使用。经书面授权使用者,应在下载使用时显著注明“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并不得对内容做任何实质性修改或删减。违者,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于《消费日报》通过本网发布的作品,消费日报社受著作权人委托,禁止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书面授权以任何形式转载或使用。
3、本网未标有“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或未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或使用该等内容时,必须完整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或以其他方式冒用本网名义,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人来电、来函与本网联系。
4、未经消费日报社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冒用本网名义进行信息转载、发布或其他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亦不得以本网名义转载来源不规范或版权存疑的信息。对前述行为,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因系统维护、升级或服务器迁移等原因需暂停本网服务的,本网将事先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予以告知。因网络线路故障、第三方服务商问题、通讯运营商原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或非本网所能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服务中断或数据损失,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6、鉴于本网转载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且该转载未获得授权,请及时与本网联系并提供权属证明材料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本网在核实后将依法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7、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04554
8、本声明(含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归消费日报社所有,如有修订以本网最新发布版本为准。
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