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全新改版上线!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管主办
消费日报
移动版
消费日报
微信
官方微博
官方抖音
当前位置: 长三角观察> 市场监管> 详情

江阴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把节前计量关 守护群众“秤”心如意

时间:2026-09-29 15:09来源:消费日报网

中秋、国庆“双节”临近,海鲜消费进入旺季。为切实维护节日市场计量秩序,保障群众“菜篮子”秤准量足,近日,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塞分局按照统一部署,对辖区海鲜市场在用电子计价秤开展节前突击检查,深入推进“一秤一码”监管,依法查处使用未经检定或作弊电子计价秤等违法行为,全力营造诚信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

突击检查不打招呼,直击现场严查“鬼秤”

此次行动采取不预先通知、直奔现场的方式,执法人员深入辖区海鲜市场各经营摊位,对在用电子计价秤逐台“过筛”。重点核查秤具是否经过强制检定合格、检定标识是否清晰有效、铅封是否完好无损,是否存在被撬动、涂改痕迹,严厉排查改装秤具、加装作弊装置、遥控作弊等违法行为。针对海鲜市场群众反映强烈的“鬼秤”问题,执法人员利用标准砝码对秤具进行现场校验,做到发现一起、核查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配图1

推进“一秤一码”,让每台秤都有“身份证”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同步推进“一秤一码”监管工作,确保“秤码对应、信息准确、扫码可查”。目前海鲜市场在用电子计价秤已全部落实“一秤一码”,后续要塞分局将继续推动实现电子计价秤全生命周期可追溯监管,让消费者明白消费、放心买单。

配图2

执法普法同步发力,压实主体责任

对检查合格的秤具,执法人员现场提醒经营户做好日常清洁与维护,妥善保管检定证书,确保秤具长期精准运行。同时,执法人员结合检查同步开展计量法律法规宣贯,向经营户细致讲解计量器具使用规范、强制检定要求以及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引导经营户主动落实主体责任,坚守诚信经营底线,自觉抵制“缺斤短两”等违法行为。

配图3

新规科普进市场,提前应对有准备

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向经营户宣贯了即将于2027年1月8日正式实施的《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试行)》。新规从技术源头封堵“鬼秤”漏洞,有三大核心变化:一是开壳锁机,授权解锁,电子计价秤外壳一旦被打开将自动锁死,只有授权专业人员通过动态密码才能解锁,从物理层面杜绝私自拆机改装;二是唯一身份,全程可溯,每台秤出厂时配备唯一身份信息,扫码即可查验全流程溯源,信息不一致的即认定为假冒或无证产品;三是三码一封,缺一不可,生产码、维修码、检定码及防拆铅封必须完整有效,方可检定并投入贸易结算使用。

执法人员特别提醒经营户:自2027年1月8日起,不符合新规的旧型号秤将无法通过强制检定,不得继续用于贸易结算,请经营户提前做好换秤准备,选购时注意核对产品铭牌是否标注“JJF 2184-2025”字样。(汤晓燕)

编辑:魏静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 ”或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所有形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其著作权均归消费日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消费日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载、链接、转贴、复制或使用。经书面授权使用者,应在下载使用时显著注明“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并不得对内容做任何实质性修改或删减。违者,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于《消费日报》通过本网发布的作品,消费日报社受著作权人委托,禁止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书面授权以任何形式转载或使用。
3、本网未标有“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或未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或使用该等内容时,必须完整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或以其他方式冒用本网名义,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人来电、来函与本网联系。
4、未经消费日报社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冒用本网名义进行信息转载、发布或其他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亦不得以本网名义转载来源不规范或版权存疑的信息。对前述行为,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因系统维护、升级或服务器迁移等原因需暂停本网服务的,本网将事先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予以告知。因网络线路故障、第三方服务商问题、通讯运营商原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或非本网所能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服务中断或数据损失,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6、鉴于本网转载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且该转载未获得授权,请及时与本网联系并提供权属证明材料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本网在核实后将依法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7、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04554
8、本声明(含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归消费日报社所有,如有修订以本网最新发布版本为准。
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