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全新改版上线!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管主办
消费日报
移动版
消费日报
微信
官方微博
官方抖音
当前位置: 首页> 产业经济> 详情

守牢“奶瓶子”:发挥大企业“定盘星”作用,严管作坊式生产风险

时间:2026-09-30 14:02来源:经观

近期“某企业纯牛奶中倒出透明液体”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生产企业确认系设备校验用的无菌水测试样品,因工人分拣失误混入成品流入市场,暴露出乳制品生产现场管理、样品与成品隔离管控的漏洞,也再次敲响乳制品质量安全警钟。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守护食品安全、落实全链条监管要求,关键是要充分发挥规模化大企业的“定盘星”作用,切实加强对小企业的准入审查和过程监管,严管作坊式生产风险,绝不能让质量管控能力薄弱的主体直接面向消费者。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民生福祉,怎么强调都不为过。这一要求对奶业而言尤为关键。牛奶是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其产业链条长,涵盖饲草种植、奶牛养殖、挤奶冷却、加工灌装、冷链运输等多个环节,对微生物控制、温度管理、设备洁净度要求极高,任何一环出现疏漏,都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因此,守护好老百姓的“奶瓶子”,始终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

保障牛奶质量安全,最根本的底线在于每一个生产加工企业都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成熟、可靠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这是防范风险、守住底线的第一道防线。从原奶验收、杀菌灌装,到出厂检验、冷链配送,每一个节点都需要标准化的操作流程、完备的检测能力和全过程的追溯机制。只有体系健全,才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控,让消费者喝得放心。

在这一方面,规模化大企业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奶业规模化、标准化水平显著提升,质量安全指标已处于历史较好水平。中国奶业协会发布的《2026奶业质量报告》显示,2025年全国生鲜乳抽检合格率达99.95%,菌落总数、体细胞数等核心卫生指标符合国际和欧盟限量标准。市场监管总局通报显示,2025年乳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率仅0.10%,在各大类食品中处于低位。

这份质量答卷的背后,是存栏百头以上规模养殖比例提高到79%、规模牧场普遍实现机械化挤奶和标准化饲喂,是原奶验收、杀菌灌装、冷链配送全过程标准化作业和可追溯管理的体系化结果。能够稳定承载这套体系的,主要是具备完整质控能力、自有或可控奶源、数字化追溯和应急处置机制的规模化企业。这些大企业不仅是市场供给的主力军,更是行业质量安全的“定盘星”和“基本盘”。在奶业周期性波动、原奶阶段性过剩的当下,更应充分发挥其稳定器作用,支持其依托成熟体系,带动全产业链提升质量水平。

反观近期曝光的一系列乳制品质量事件,恰恰暴露出部分小企业、小牧场在质量管控能力上的先天不足。今年,就出现了多个小企业、小牧场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案例,比如,纯牛奶因设备校验样品混入成品,反映出生产现场管理的混乱;奶皮子酸奶因封装机长期未按时维护,导致产品包装密封不严,脂肪、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指向设备维护的缺位;干奶豆腐的蛋白质项目不符合地方标准,凸显了标准执行失位;奶皮子酸奶的经销商没有按标识规定的温度储存,大肠菌群、霉菌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凸显了流通环节管控能力的欠缺;鲜牛奶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暴露出生产过程卫生控制的系统性失守;贴牌代工生产的驼乳粉的维生素C、乳酸菌数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则揭示了代工模式下责任虚化的风险……这些涉事主体多为中小企业或代工方,问题集中在基础管控环节。这充分说明,对于质量安全管控能力欠缺的小散企业,必须强化监管,坚决防止其因管理粗放、投入不足而成为行业的风险短板。

因此,奶业发展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更不能因为近年原奶阶段性过剩,就鼓励小企业小牧场搞“自挤自销”或“前店后厂”。几万元、十几万元搭起来的小型加工点,检测能力、洁净环境、冷链衔接、追溯体系和人员培训往往难以系统配套,靠经验盯现场,抗风险能力薄弱。鼓励这类主体直接面向市场终端,存在着让消费者直接面对更大的质量安全隐患的可能性。

当然,严格监管不是排斥小企业小牧场,而是明确边界:小企业小牧场宜走专业养殖、原料供应、合作社统收、进入龙头企业加工体系等配套路径,不宜脱离统一收奶、统一加工、统一检测、统一冷链和统一品牌管理,直接做终端乳制品。对不具备基本质量管控条件的加工主体,要严格许可审查;对持续不达标的,要动态清退;对样品与成品混线、封装设备失修、菌落指标超标、出厂检验形同虚设的,必须依法处置、公开通报、督促整改。

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为过。对于乳制品企业来说,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是底线也是首要标准。应建立健全“能者上、庸者出”的制度安排,对具备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能够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和市场空间;对不具备基本保障能力、屡屡触碰安全底线的企业,要坚决依法清退,绝不姑息。唯有如此,才能形成良币驱逐劣币的健康市场环境。

近日食品安全监督会议再次明确了国家对食品安全工作的严格要求。奶业作为高风险、高敏感度的民生产业,更要切实落实此次会议精神,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把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贯穿于食品生产、流通、储存、消费各环节,推动食品安全治理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延伸、从局部管控向系统治理升级。

要确保食品安全治理不留死角、不存盲区,有效实现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至关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设定科学合理的安全阈值,将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奶业加工生产环节的所有主体具备可靠的质量管控能力。进而,推动形成源头可溯、过程可控、风险可防、责任可究的管理闭环,提升奶业全链条质量安全管控能力,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让老百姓吃得舒心、吃得安心、吃得放心,这才是中国奶业高质量发展的正确道路。

编辑:李佳艺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 ”或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所有形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其著作权均归消费日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消费日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载、链接、转贴、复制或使用。经书面授权使用者,应在下载使用时显著注明“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并不得对内容做任何实质性修改或删减。违者,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于《消费日报》通过本网发布的作品,消费日报社受著作权人委托,禁止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书面授权以任何形式转载或使用。
3、本网未标有“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或未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或使用该等内容时,必须完整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或以其他方式冒用本网名义,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人来电、来函与本网联系。
4、未经消费日报社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冒用本网名义进行信息转载、发布或其他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亦不得以本网名义转载来源不规范或版权存疑的信息。对前述行为,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因系统维护、升级或服务器迁移等原因需暂停本网服务的,本网将事先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予以告知。因网络线路故障、第三方服务商问题、通讯运营商原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或非本网所能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服务中断或数据损失,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6、鉴于本网转载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且该转载未获得授权,请及时与本网联系并提供权属证明材料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本网在核实后将依法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7、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04554
8、本声明(含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归消费日报社所有,如有修订以本网最新发布版本为准。
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