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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关心的公租房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有权威回应

时间:2026-10-21 10:00来源:中国政府网

国务院今年5月印发的《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提出,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政策发布近半年来,网民持续通过中国政府网“@国务院 我来说”栏目留言,关注公租房保障范围、申请条件、申请手续、租金标准等方面问题。对此,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作出答复。

——公租房租给谁?政策有啥新变化?

网民孙先生(1668******6)问,只要住房困难就能申请公租房吗?公租房的保障对象是哪些群体?外地进城打工的能申请吗?

答:公租房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且收入困难的家庭;保障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向保障对象配租实物房源,另一种是发放货币补贴,支持保障对象在市场上自主租房。近年来,各地坚持以需定建、以需定供,多措并举优化公租房供给,部分有条件的市县结合自身需求和保障能力,将公租房保障范围扩大到了农民工等未落户常住人口,有效改善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

——申请公租房需满足哪些条件?

网民陈先生(1952******9)说,家里收入不宽裕,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也较小,想知道是否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

答: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是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是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能否简化公租房的申请手续?

网民陈先生(1364******4)说,自己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但办手续时要提交住房状况、收入、社保、户籍等多种证明,希望能简化。

答:为使群众更方便、更快捷地享受到公租房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公租房分配方式的通知》,要求地方“规范和完善公租房准入审核机制,简化公租房申请手续,取消各种不必要的证明”,指导地方统一接入全国的公租房信息系统,将“申请公租房”纳入“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开通线上申请办理渠道,开展常态化申请受理和多部门联合审核,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对收入困难的家庭,在租金方面有哪些政策?

网民郑先生(1501******6)建议,根据不同家庭收入情况收取租金,对低收入家庭予以帮扶。

答: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本地区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承租人收入低于当地规定标准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租赁补贴或者租金减免。

同时,为更好满足住房困难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要求地方“合理确定租赁补贴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并根据保障对象的收入水平实行分档补贴,支持保障对象租赁到适宜的住房”。

编辑:张海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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