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全新改版上线!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管主办
消费日报
移动版
消费日报
微信
官方微博
官方抖音
当前位置: 首页> 产业经济> 详情

挡风被还能用吗?冬季电动车骑行如何兼顾保暖与安全

时间:2026-11-04 09:06来源: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

  天气越来越冷,挡风被成了不少骑电动自行车出行朋友的“过冬必备”,骑行路上保暖又抗风。然而装上挡风被后,电动车的灵活性也难免会受到影响:部分宽大、包裹性强的挡风被,可能限制手脚活动,影响转向和制动操作,存在安全隐患。

  与此同时,有人注意到,网上有消息称“多地禁用电动车挡风被,最高罚500元”。这也让不少正在使用或准备购买的人犯了难,挡风被到底还能不能用?保暖的同时,安全又该如何保障?

  天一冷,电动车也开始“穿冬装”了。各式各样的挡风被,把骑车人裹得严严实实。日常骑电动车上下班的王先生表示,自己使用的挡风被从肩膀护到脚踝,尽管会稍微影响骑行灵活度,但保暖效果明显。

  北方的骑行者到底有多需要挡风被?记者在北京某商场的一处非机动车停车区域进行了统计,一块区域内停放的64辆电动车,只有9辆没有加装挡风被。记者观察,车主几乎都选择使用配备袖套的一体式挡风被,两只手从袖口伸进去握把,车把套与护胸、护腿连成一块。挡风被薄厚不一、长短不同,有的从车把一直垂到踏板,还有的甚至已经拖在地上。

  记者来到北京东城区的一家贸易商城,发现不少百货店铺已经把挡风被摆在显眼位置。记者观察到,市面上的挡风被大都是连体式,价位多在几十元上下,针对不同防护程度有几种不同款式,甚至有整个罩住前车壳的全包裹式产品。有商家表示,全包裹式挡风被确实不够灵活。

  保暖是不少电动车骑行者的刚需。但是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因挡风被而引发的交通事故也不鲜见。2025年8月,上海一名电动自行车骑行者的挡风被卷入前轮,造成车辆摔倒;2025年1月,江苏一名骑行者途中腾手整理挡风被,导致车辆失控,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

  网络上也流传着“多地禁用电动车挡风被,最高罚500元”的消息,还有自媒体发文称,“一地有上万名车主因加装挡风被被处罚”。挡风被到底能不能用?为此,记者检索了多地的电动自行车管理法规。

  在江苏,相关管理规范划出了加装行为的边界。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电动自行车不得加装车篷、车厢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行驶安全的装置。

  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钟楼大队一中队指导员邢立表示,加装全包裹式挡风被已经属于改变车辆外观,有很大安全隐患。

  邢立:一体式、全包裹式挡风被固定在车上,会改变车辆外观,影响车辆技术参数。旁边车辆经过时很容易挂到;风雨天气下,大风会增加阻力;发生紧急情况时,手在里面,前面遮挡布也靠在身上,来不及反应,或者反应会比平时慢一拍,有很大交通隐患。

  今年施行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加装车篷、车厢、座位、照明装置、高分贝喇叭等,同时禁止“其他影响通行安全的改装、加装行为”。条例未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禁止加装挡风被。

  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黄海波表示,虽然对加装挡风被没有明令禁止,但北京市的法规中对载物有明确限制:使用电动自行车等载物,高度不得超过地面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黄海波说,现实中,一些挡风被由于结构宽大,更容易超出这一宽度限制,安全风险突出。

  黄海波:作为交通行为的参与者,首先考虑的应该是安全。地方性规定对加装有要求的,还是要遵守。比如,对于加装东西“超长或超宽”有规定,如果使用挡风被超出标准,行为可以被认定违法。加装挡风被后,我认为会对车辆驾驶造成一定安全隐患,比如车辆转向、车把活动度等会受影响。如果因为加装挡风被导致事故发生,可能会因此承担事故责任,对自己不利。

  实际上,确认有加装行为,也不意味着骑行者一定会被罚款。记者了解到,不少地方对于此类情形都是以提醒和劝导为主。

  邢立:保暖与安全,其实可以两头兼顾。老百姓确实有这方面需求,只是可能对法律法规并不是特别了解,建议把一体式的改成分体式的。

  河南新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重点勤务大队一级警长刘照飞也表示,目前当地路面执勤主要以提醒和安全教育为主;如果挡风被明显过宽、过长,影响车辆正常通行,他们会根据具体情况责令拆除。

  刘照飞:保暖可以,但别让“御寒神器”变成“安全隐患”。骑电动车出行尽量选择分体式保暖方式——戴好安全头盔,使用保暖手套、护膝、围巾等,保持双手灵活、视线清楚;遇到路口、转弯,以及雨雪等天气更要提前减速,确保安全回家。

  电动车骑行者有保暖需求,但挡风被带来的安全隐患也不容忽视。黄海波认为,地方的相关管理规定还可以结合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完善,进一步明确规格标准、允许情形和执法尺度。

  黄海波:北方冬天寒冷,如果严格禁止,会导致骑电动自行车或摩托车出行不便。如果这个行为会造成交通安全隐患,那么要考虑一下,规定是不是有立法上的缺失,要不要在立法中做一些完善和补充修订。


编辑:李志远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 ”或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所有形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其著作权均归消费日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消费日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载、链接、转贴、复制或使用。经书面授权使用者,应在下载使用时显著注明“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并不得对内容做任何实质性修改或删减。违者,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于《消费日报》通过本网发布的作品,消费日报社受著作权人委托,禁止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书面授权以任何形式转载或使用。
3、本网未标有“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或未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或使用该等内容时,必须完整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或以其他方式冒用本网名义,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人来电、来函与本网联系。
4、未经消费日报社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冒用本网名义进行信息转载、发布或其他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亦不得以本网名义转载来源不规范或版权存疑的信息。对前述行为,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因系统维护、升级或服务器迁移等原因需暂停本网服务的,本网将事先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予以告知。因网络线路故障、第三方服务商问题、通讯运营商原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或非本网所能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服务中断或数据损失,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6、鉴于本网转载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且该转载未获得授权,请及时与本网联系并提供权属证明材料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本网在核实后将依法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7、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04554
8、本声明(含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归消费日报社所有,如有修订以本网最新发布版本为准。
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