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前三季度我国外贸回稳向好、好于预期、富有活力

2020-10-14来源:中国新闻网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10月14日在谈及2020年1-9月我国外贸运行情况时指出,从运行和成效看,前三季度我国外贸回稳向好、好于预期,贡献增强,富有活力。

资料图为航拍海口秀英港集装箱码头。<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骆云飞 摄

资料图为航拍海口秀英港集装箱码头。中新社记者 骆云飞 摄

  该负责人称,今年以来,疫情对我国外贸发展带来严重冲击,困难和挑战前所未有。商务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稳外贸作为重中之重,密切跟踪研判外贸形势,及时推动出台一系列超常规政策措施,稳住了企业信心和市场预期。各地、各部门同舟共济,广大外贸企业迎难而上、开拓进取,全国上下形成强大合力。从运行和成效看,前三季度我国外贸回稳向好、好于预期,贡献增强,富有活力。

  一是回稳,体现在贸易规模和国际市场份额双双提升。

  从历史比较看,进出口规模创同期新高。前三季度,我国进出口总额23.12万亿元人民币,增长0.7%。其中,出口12.71万亿元,增长1.8%,进口10.41万亿元,下降0.6%。我进出口、出口规模均创历史同期新高。

  从横向比较看,国际市场份额稳步提升。根据世贸组织数据,今年上半年,我出口增速高于全球平均水平7.8个百分点,国际市场份额较去年同期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创历史同期新高。贸易规模与市场份额双双提升,同创新高,是中国外贸基本盘和综合实力决定的。

  二是向好,体现在质量结构优化和创新上。

  从贸易结构看,“五个优化”齐头并进。国际市场布局在优化,我对东盟进出口增长7.7%,东盟成为我第一大贸易伙伴。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增长1.5%。对欧美传统市场出口积极恢复。国内区域布局更趋均衡,中西部地区出口增长7%,增速高于整体5.2个百分点。在经营主体上,民营企业“稳定器”作用更加突出,出口增长10%,拉高整体出口增速5.1个百分点,占比提升4.1个百分点至55.2%。商品结构持续升级,机电产品出口占比提升0.8个百分点至58.7%,集成电路、计算机、医疗器械等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出口增速分别达14.9%、10.7%和48.2%。在贸易方式上,一般贸易韧性强劲,竞争力充沛。出口增长3.8%,占比提升1.1个百分点至59.5%。

  从业态和模式创新看,动能转换加快。跨境电商、市场采购等新业态新模式进入快车道,营商环境不断改善,市场主体活力加快释放。新设46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和17家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鼓励引导多元化投入建设海外仓。跨境电商进出口、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分别增长52.8%和35.5%。

  三是贡献增强,体现在服务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有力有效。

  从服务国内发展大局看,外贸为国民经济稳中向好提供强劲支撑,为稳增长、保居民就业、保市场主体作出积极贡献。1-8月,有进出口实绩企业共47.8万家,同比增长6.2%。外贸带动就业人数达1.8亿,进口环节税收贡献10.4%的全国税收总收入。前三季度,贸易顺差3260.5亿美元,扩大11.2%,有力稳定了国际收支平衡。

  从开放合作看,有力支持全球疫情防控和世界经济贸易复苏。我们以实际行动深化疫情防控国际合作,尽己所能扩大防疫物资出口,推动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中国进一步对外开放市场,积极扩大进口。根据世贸组织统计,上半年,我进口占全球市场份额较去年同期提高0.8个百分点。近日,世贸组织高级经济学家也表示,中国不仅在出口方面表现突出,在进口上也为全球经济和贸易复苏作出了积极贡献。

  该负责人指出,当前,疫情仍在全球持续蔓延,世界经济严重衰退,外部需求显著萎缩,国际产业链供应链受阻,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抬头,贸易壁垒增多,不确定、不稳定性明显加大,我国外贸发展面临的形势仍然复杂严峻。

  同时,必须看到,我们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有世界上规模最大、门类最全、配套最完备的制造业体系综合优势,有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我国外贸发展长期向好的趋势没有改变,完全有信心、有能力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

  该负责人称,第四季度要紧紧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优化国际市场布局和国内区域布局,加快培育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外贸创新发展。要积极扩大进口,精心办好第3届进博会和第128届广交会,全力以赴完成全年外贸促稳提质目标任务,在大战大考中努力向国家和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编辑:刘坤媛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 ”或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所有形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其著作权均归消费日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消费日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载、链接、转贴、复制或使用。经书面授权使用者,应在下载使用时显著注明“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并不得对内容做任何实质性修改或删减。违者,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于《消费日报》通过本网发布的作品,消费日报社受著作权人委托,禁止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书面授权以任何形式转载或使用。
3、本网未标有“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或未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或使用该等内容时,必须完整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或以其他方式冒用本网名义,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人来电、来函与本网联系。
4、未经消费日报社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冒用本网名义进行信息转载、发布或其他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亦不得以本网名义转载来源不规范或版权存疑的信息。对前述行为,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因系统维护、升级或服务器迁移等原因需暂停本网服务的,本网将事先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予以告知。因网络线路故障、第三方服务商问题、通讯运营商原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或非本网所能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服务中断或数据损失,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6、鉴于本网转载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且该转载未获得授权,请及时与本网联系并提供权属证明材料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本网在核实后将依法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7、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04554
8、本声明(含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归消费日报社所有,如有修订以本网最新发布版本为准。
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