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显著增加 预付消费要提防“跑路前促销”

2021-03-22来源:人民日报

  读者钟女士最近来信反映,自己持有某知名食品连锁品牌的卡券,打电话订购时,客服热线无人应答,通过官方微信下单,也无法成功兑卡。但她发现,该品牌仍在其官方微信号大肆促销,吸引消费者购买卡券。“这不是明摆着欺骗消费者吗?”钟女士认为,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存疑,却仍在搞促销活动,一旦公司跑路,消费者的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

  近日,该品牌运营管理团队发布说明称,企业经营活动确实面临困难,但品牌已经完成管理决策层的人员交替,生产线供应链也逐步完成升级,将陆续恢复配送服务。但据记者了解,该品牌已被媒体曝光运营异常,实控人疑似失联,其母公司及实控人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组织等也接到大量消费者投诉。

  类似钟女士的遭遇并非个案。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一段时间以来,家政、健身、医美、美发、连锁食品等行业的预付消费纠纷显著增加,一些无良企业甚至在准备跑路前还不断加大促销力度,以极低的价格、极大的优惠吸引消费者,不了解内情的消费者往往掉入陷阱。

  “企业经营出现困难、多渠道筹款回款原本情有可原,但故意隐瞒经营状况、持续投放促销广告诱骗消费者进行资金回笼,这样的营销方式已经触犯了法律。”中消协监督部有关负责人汤哲说,跑路前搞促销,实际上就是企业不愿意承担市场风险和经营不善的失败成本,试图将经营者的损失转嫁给不了解实情的消费者。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这种“跑路前促销”的做法还衍生出新的骗局。比如,在运动健身领域,有些经营团伙租用场地声称要开办健身房,装修时却有意拉长装修周期,延迟设备进场时间,与此同时,却雇佣人员大量散发传单,招揽客户预付费充值办卡。等消费者想要去健身时,发现场地仍在装修,但实际上经营团伙已经卷款跑路了。

  对此,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专委会主任芦云说,预付费消费风险通常有两类,最常见的是企业由于经营不善导致资金链断裂,故而终止经营,企业未提前通知已交付预付款的消费者并作出妥善安排,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服务又无法联络;而另一类是企业在经营初期或者开展有关营销之初,就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有的是为了圈钱而开店,吸引消费者交费办卡后就关门跑路,还有的明知自身经营不善,想着在关店前再捞一笔。业内人士表示,相关企业在明知出现重大风险且难以恢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仍然持续宣传、收取高额费用,已经涉嫌合同诈骗。

  “有关部门应追究法人代表与实际控制人责任,构成诈骗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说。

  广东深圳市读者周先生建议,主管部门应通过企业开办审核、资金账户监管、信用审查、批评约谈、追究刑事责任等手段,加大对欺诈行为和不良营商手法的约束和惩处力度。

  中消协近期也发出消费提醒:预付费消费的时候,务必留意企业经营是否存在异常行为,当出现更换店名或老板、低价反复促销、拖欠员工工资等情况,需要提高警惕。对涉嫌诈骗的企业和经营行为,消费者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目前,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消协组织在推行投诉信息公示制度,要适时关注权威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


编辑:赵名扬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 ”或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所有形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其著作权均归消费日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消费日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载、链接、转贴、复制或使用。经书面授权使用者,应在下载使用时显著注明“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并不得对内容做任何实质性修改或删减。违者,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于《消费日报》通过本网发布的作品,消费日报社受著作权人委托,禁止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书面授权以任何形式转载或使用。
3、本网未标有“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或未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或使用该等内容时,必须完整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或以其他方式冒用本网名义,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人来电、来函与本网联系。
4、未经消费日报社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冒用本网名义进行信息转载、发布或其他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亦不得以本网名义转载来源不规范或版权存疑的信息。对前述行为,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因系统维护、升级或服务器迁移等原因需暂停本网服务的,本网将事先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予以告知。因网络线路故障、第三方服务商问题、通讯运营商原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或非本网所能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服务中断或数据损失,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6、鉴于本网转载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且该转载未获得授权,请及时与本网联系并提供权属证明材料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本网在核实后将依法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7、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04554
8、本声明(含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归消费日报社所有,如有修订以本网最新发布版本为准。
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