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提高违法犯罪成本 让侵害食品安全违法者“痛到不敢再犯”

2021-06-10来源:人民网

  2021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场活动现场。人民网记者 孙博洋摄

  人民网北京6月10日电 (记者孙博洋)8日,2021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场活动在京举行,今年宣传周的主题为“尚俭崇信 守护阳光下的盘中餐”。会议现场,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在发布食品安全案件相关情况时表示,近一年多来,全国检察机关坚持落实“处罚到人”,提高违法犯罪成本,让侵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人“痛到不敢再犯”。

  会上,胡卫列介绍称,2020年1月至2021年4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食品安全犯罪案件3087件5989人,起诉7622件14396人;立案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30914件。

  胡卫列表示,近一年多来,全国检察机关坚持落实“处罚到人”,综合运用提出加大禁止令、从业禁止、罚金刑、没收财产刑适用力度等量刑建议,提高违法犯罪成本。同时,通过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发挥民事追责功能,让侵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人“痛到不敢再犯”。

  据胡卫列介绍,在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上,高检院与高法院、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共同召开了座谈会,就积极支持地方执法、司法部门深化实践探索形成共识,并会签印发了《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座谈会会议纪要》,要求各地办案过程中准确把握惩罚性赔偿制度惩罚和预防的功能定位,根据违法行为人主观过错、经营状况、获利情况、财产状况、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等因素,综合考虑是否提出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

  胡卫列介绍,为了形成食品安全执法司法合力,高检院联合市场监管总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共同开展了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加大食品安全领域全链条保护力度。为切实解决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今年6月起,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高检院等部门联合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2020年7月,高检院与中央网信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十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意见》,建立了线索移送、信息共享、交流会商、联合培训、联合督察等工作机制,并就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执法司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胡卫列表示,接下来,检察机关将继续发挥各项职能作用,通过高质量的食品安全检察工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编辑:赵名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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