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8日,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全文公布,该条例于2020年5月1号起正式实行。消费日报网以此为契机,开设了“垃圾分类”专题,目的是报道全国各地对于垃圾分类政策试运行的宣传和实施情况。专题活动期间,共收集了来自各记者站和地方频道的原创稿件视频近20条,地域覆盖了吉林长春、辽宁沈阳、内蒙古呼和浩特、北京通州、河北石家庄、山西、河南郑州、安徽、江苏南京、浙江、贵州贵阳、广东深圳、海南海口等13个省市地区。
山西太原:在部分社区率先开展试点,创新制定了“4+2”垃圾分类模式。
北京通州:创新实施垃圾源头分类。
吉林长春:领取专用磁卡,居民可以分类开箱,并能积分,换取生活小礼物。
江苏南京:推广智能垃圾分类设施,运用大数据管理平台。
浙江杭州:2019年8月21日,全国首个生活垃圾分类省级标准在浙江正式发布,从规范性、便民性、统一性、操作性、关联性五个方面进行了顶层设计。
广东深圳:多角度全方位落实垃圾分类
河北石家庄:政府投资购买服务,大力推进宣传工作,培训进小区。
贵州和沈阳:宣传形式有新意
为了让居民更加熟悉垃圾分类,有人总结出一套“佩奇教你垃圾如何分类”的小口诀。在可回收垃圾的宣传板上,一句“卖了可以买猪”的口诀配上图画,让居民一目了然;在佩奇教你什么是厨余垃圾的宣传板上,加上一句形象直观的比喻“猪可以吃的”;其他垃圾被解读为“猪都不要吃的”,有害垃圾则被解读为“猪吃了会死的”。
内蒙古:垃圾分类在“指间” 提升文明在“心间”
2019年,在总结内蒙古呼和浩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内蒙古将在12个盟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公共机构垃圾分类覆盖面不低于50%。到2020年,各盟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通辽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到2022年,各盟市政府所在地城市至少有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各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5年,各盟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据了解,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垃圾分类范围是12个盟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区、镇)建成区,有条件的旗、县、市结合实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实施主体为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有财政拨款的社团组织等;企业和社团组织,包括国有及国有参股企业、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及没有财政拨款的社团组织等;城镇居民,包括城镇常住居民和暂住人员。实施主体要对有害垃圾进行分类。其次,各地可根据当地生活垃圾成分、收运和处理设施建设情况等,按照可回收物、湿垃圾、干垃圾进行分类,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
安徽:科技显神通,最大生活垃圾分拣中心投用
安徽垃圾分类运用AI、大数据、物联网等前沿科技调动百姓积极性,实现智能投放,破解厨余垃圾分类等难题。
例如,兑换型智能垃圾回收箱,具备扫码开箱、关闭、称重和结算等诸多功能。居民可利用自己手机上的专属二维码打开垃圾桶,将垃圾按照其种类投入相应的垃圾桶后,该设备可自行称好垃圾重量并结算积分。居民可利用积分兑换日常用品。这些兑换型智能垃圾回收箱外观新颖,其便捷性的特征也大大调动了居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2019年7月21日,合肥市庐阳区生活垃圾分拣中心正式投入使用,这是全省最大的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居民生活垃圾按照四分法进行分类后到这里被进一步细分,这个垃圾分拣中心主要处理生活垃圾分类中的有害垃圾和可回收垃圾,可回收物被细分为7类,有害垃圾被细分为9小类,包括温度计、灯管、杀虫剂等,从而彻底地将生活垃圾变废为宝。
在合肥市庐阳区等生活垃圾示范片区,垃圾分类也跨入了2.0时代。在以往,垃圾分类主要依靠奖励积分,居民进行正确投放后可以根据积分来兑换日常生活用品,从而形成了垃圾分类1.0模式。如今,通过创新探索,采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中端分类运输、末端处置利用推动前端分类”的理念,定时定点收集,建立垃圾分类投放集中点,实行垃圾分类运输,建立末端餐厨垃圾就地处置点和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形成了垃圾分类2.0模式。
垃圾回收模式也有所改变,在庐阳区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实行“互联网+回收“的模式,居民可通过网上下单预约,实现大件垃圾上门处理。同时通过数字化管理,实现分类垃圾双向溯源,做到垃圾分类从源头到终点一目了然。
河南郑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步入正轨
2019年12月实施的《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运输和处置、法律责任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主要适用于已经开展垃圾分类的小区,公共单位和公共区域。
根据《办法》,郑州市生活垃圾采取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四分类法,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市城市管理部门是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所辖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驳运以及相关的分类收集等日常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责任分工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郑州市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有害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管理工作。郑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部门负责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物的回收管理工作。
不按要求投放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元罚款。此外,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未按照规定的时间或者路线收集、运输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那么,分类回收的垃圾最终去向如何呢?《办法》规定,不同垃圾的末端处置也有不同的要求,厨余垃圾应当通过生物处理技术或者其他无害化方式处置和利用;可回收物应当进行再生资源利用处置;有害垃圾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置;其他垃圾采取焚烧或者卫生填埋等无害化处置。
为了解决“前分后混”的问题,郑州市成立了专门的垃圾分拣中心,进度最快的中原区垃圾分拣中心,已经建成投用。其他区预计在今年底或明年建成。分拣中心可以达到有害垃圾暂存,可回收物的打包、整理,大件垃圾的破解、处理,废旧纺织物的回收、处理;厨余垃圾的压榨脱水减量以及市民、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等功能,真正实现末端的垃圾分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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