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卢岳)6月4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下称“中国信达新疆维吾尔分公司”)被罚款110万元,两位相关责任人也分别被警告和罚款6、7万元。值得注意的是,5月31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信达”)刚被处以735万的罚款,且相关责任人被警告。
据悉,中国信达这张735万元的罚单是今年以来AMC(资产管理公司)收到的最大金额的一笔。去年12月,中国信达也被罚了1340万元。
5天内接连收到6张罚单,罚款金额最高达735万元
5月31日,中国信达因“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房地产行业统计数据不准确;附属机构管理不到位”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罚款735万元,时任中国信达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的袁良明和时任公司首席风险官的罗振宏二人,对公司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行为负有责任而受到警告。
(图源:国家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此前6月4日,中国信达新疆维吾尔分公司因“通过内部交易掩盖风险、未按规定审慎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业务”被罚款110万元。
(图源:国家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时任中国信达新疆维吾尔分公司副总经理的柏晓东,对通过内部交易掩盖风险的事项承担责任,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时任中国信达新疆维吾尔分公司业务四处负责人、业务二处负责人、总经理助理的李勇,对公司通过内部交易掩盖风险、未按规定审慎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业务的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
5个月前曾被处以巨额罚款
中国信达的前身,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于1999年4月,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首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2010年6月,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12月12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成为首家登陆国际资本市场的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记者注意到,2023年的12月29日,中国信达因涉及11条违法违规事实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罚款1340万元,其中,对信达公司总公司罚款940万元,对相关分支机构罚款400万元。
具体违法违规事实包括:一、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员工的绩效薪酬未延期支付或延期支付比例低于监管规定;二、未对不相容职责和岗位实施分离;三、风险加权资产计量不准确;四、违规为不良资产转让提供承诺;五、未按照监管规定对绩效薪酬进行追索扣回;六、通过与其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买对卖不良资产掩盖风险;七、违规对外提供同业担保;八、为银行规避资产质量监管提供通道;九、对附属法人机构管理不到位;十、违规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变相用于股权增资;十一、违规向房地产企业提供融资。
(图源:国家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另外,中国信达2023年度报告显示,该公司去年收入总额为761.68亿元、同比下降6%,实现归母净利润58.21亿元、同比减少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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