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 > 权威发布

五部门:明年1月起将在10地区开展双化协同综合试点

时间:2022-11-24 11:09:00 来源:消费日报

  本报讯 近日,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通知,确定在河北省张家口市、辽宁省大连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江苏省盐城市、浙江省湖州市、山东省济南市、广东省深圳市、重庆高新区、四川省成都市、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等10个地区首批开展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双化协同)综合试点。

  开展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双化协同)综合试点是贯彻落实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决策部署,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重要举措。通知指出,各试点地区要按照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要求,认真落实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行动计划工作安排,积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聚焦重点领域、优先方向和瓶颈问题,以试点方式破解难题、总结经验、探索路径、促进发展,整体提升双化协同能力和水平。

  通知指出,试点工作自2023年1月开始,为期2年,重点围绕数字产业绿色低碳发展、传统行业双化协同转型、城市运行低碳智慧治理、双化协同产业孵化创新、双化协同政策机制构建等方面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通知明确,各试点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试点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计划,提出可操作、可落地的实施举措。加快推动数字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推动数字技术赋能行业绿色化转型,发挥行业绿色化转型对数字产业的带动作用,形成数字化绿色化良性循环,带动新的技术进步、引领新的发展方式,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路径模式。

  通知要求,各试点地区所在地的省级网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试点地区的指导服务和政策支持;各试点地区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精心组织、协调推进试点工作。    (宗 禾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消费日报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消费日报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消费日报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消费日报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4. 消费日报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5. 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消费日报网不负责任。
6. 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文章刊发后30日内进行。
7. 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37706

标签:
编辑: 张海垠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