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和旅游消费观念的转变,游艇产业作为集高端制造、休闲旅游与高品质消费于一体的综合性产业,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12月15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召开《关于推动游艇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发布共包括创新游艇业发展政务服务、激活游艇消费、提高游艇综合服务能力、提升游艇研发制造能力、营造游艇业发展良好环境等5个方面、21条具体举措,大力探索发展江苏游艇产业、激活游艇消费,推动游艇从“小众高端”加速走向“大众消费”。
其中,《若干措施》明确提出,江苏将推进以游艇俱乐部为主体,开展12人及以下的游艇租赁试点,允许游艇俱乐部以租赁方式向承租人提供游艇和驾驶劳务服务,降低普通消费者体验游艇的门槛,促进游艇消费大众化。
为确保游艇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江苏探索建立覆盖游艇租赁业务全链条的管理体系,明确租赁商事登记、行为规范、租赁合同、安全责任等核心内容。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将游艇租赁业务经营人及租赁游艇相关信息进行建档管理,并与海事管理机构共享信息,共同构建安全、有序的游艇租赁环境。
围绕游艇消费大众化需求,江苏将先行在具备游艇活动条件的水域,精心打造生态观光、休闲度假、水上运动等特色旅游产品,提升游艇旅游体验。同时,探索开发沿海水域游览观光、体育运动等文体旅游产品,并优化服务保障措施。通过举办游艇科普讲座、试乘体验、安全试驾等活动,以沉浸式、多样化的参与方式,提升公众对游艇文化的认知和参与热情,进一步扩大游艇消费群体。
此外,《若干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策划举办游艇相关赛事活动,促进游艇行业交流合作,提升江苏游艇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支持游艇行业在省内举办展会,并依托省内旅游节展举办游艇旅游推介会,加大宣传力度,激活省内市场需求;积极支持省内游艇制造企业“走出去”,利用三亚国际游艇展、上海国际游艇展等各类活动平台展示技术与产品优势,开拓省外游艇消费市场。
江苏作为全国唯一同时拥有“江、河、湖、海”的省份,水域资源丰富、船舶制造基础雄厚、人均GDP已达2.2万美元,具备发展游艇产业的良好条件。此次江苏出台《若干措施》,将从制度创新、消费场景拓展、综合服务能力优化、研发制造能力提升等方面入手,进一步激活内需、促进消费,为江苏高质量发展注入“水上新动能”。
会上介绍,接下来,江苏将支持无锡市、苏州市开展游艇业发展试点,在游艇租赁、制度建设、财政金融、消费业态培育、人才培养等方面积极探索发展路径,为全省游艇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王若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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