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紫茜 王鑫坤 □ 王琦琛
近日,智能门锁市场交出2025年一季度“答卷”——行业延续高景气发展态势,实现高质量开局。奥维云网(AVC)推总数据显示,2025年一季度中国智能门锁线上市场零售量规模为179万套,零售额规模为18亿元,量额规模同比增长,均突破20%,持续巩固其在智能家居生态中的重要战略地位。
随着智能家居的普及,智能门锁因其便捷性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青睐。然而在享受科技便利的同时,一些安全隐患也逐渐暴露。记者注意到,近年来“智能门锁夹手”问题频频被媒体报道,在引发消费者对产品安全性担忧的同时,也对智能门锁产品在设计安全、使用便捷性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
“智能锁”屡变“夹手门”
记者从315诚搜网平台看到,家住上海的消费者尤先生表示,自己于2024年12月购买了高端品牌防盗门,并从电商平台网购买了一把以“科技领先”为卖点的智能门锁,但防盗门和智能锁难以匹配,以致安装困难,而更令其气愤的是,在关门时多次出现了“夹手”的问题。“5月7日早上着急出门,关门时没留意,右手的三个手指被门夹住,手指从红肿胀痛到淤血,好几天才缓过劲儿来。”
尤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浙江省湖州市消费者徐先生在315诚搜网投诉称,出于方便安全的考虑,其为家中带孩子的老人更换了智能门锁,没多久就在关门时夹到手指导致红肿淤血。该消费者坦言:“买智能防盗门锁图的是方便,没想到却存在如此隐患。”
记者调查发现,事实上智能门锁的“夹手”问题存在已久。“门夹手”这一问题的根源在于智能门锁大多采用行业通用的6068锁体,横向的锁芯孔中心到门边距离仅60mm。推拉式智能锁把手设计,锁身与门框间的预留空间严重不足,往往小于5mm,成为用户开关门时的“隐形陷阱”。尤其是在打电话、抱着孩子、手里拿着很多东西或者一些紧急情况下,很容易因“用错手”关门或动作过快而导致手部被夹伤。
除此之外,央视《每周质量报告》也对防盗门安装的智能锁具进行过关注。该报道称,市场监管总局对20款主流智能门锁进行安全测试,发现部分产品在防夹手设计上存在缺陷。
谈及导致智能门锁“夹手”的原因,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智能家居及软件检测中心副部长魏明然坦言,或由于设计不当导致。“由于一些全自动门锁采用的是推拉式把手的设计,如果门把手与门框距离过近,或者门关闭得太快,则可能导致开关门时用户手指和门框发生意外碰撞而出现‘夹手’。”魏明然表示,在“夹手”问题引发关注后,部分智能门锁品牌也开始尝试进行设计创新,如配备似传统门把手的横握把,实现在使用时手不会靠近门框,从而避免夹手风险。
聚焦“防夹手” 亟待标准再升级
记者查询了解到,目前我国电子门锁产品执行的唯一国家标准是GB21556《锁具安全通用技术条件》。该标准作为国内民用锁具行业的基础标准,涵盖了电子锁和机械锁在内所有民用锁具产品,其中就锁具的安全性作出了较严格的技术限定,但针对电子门锁特有的性能,如电子识别、智能化等内容还没有具体的要求。
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消费类电器工作委员会秘书长李瑾认为,目前国家市场抽检领域普遍采用的是国标GB21556《锁具安全通用技术条件》,但行业内认可度比较高的是公安部的行业标准GA374《电子防盗锁》。李瑾指出:“GA374《电子防盗锁》发布时间是2019年,但电子产品技术更新迭代的速度是非常快的,比如说智能门锁这几年在生物识别、远程通信技术等方面都有巨大的创新和改进,所以我们希望加强推进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的速度。”
除此之外,记者调查还发现,截至目前,我国针对智能门锁的强制性安全标准尚未明确包含“防夹手”要求,这也导致部分厂商为降低成本,可能忽略相关安全设计。
多方发力助力行业健康发展
针对智能门锁夹手问题,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消费者反映的智能门锁夹手问题到底是不是设计缺陷问题,可能还需要专业机构或主管部门论证认定。但相关企业确实应当重视消费者的诉求,要及时研究相关问题并尽快作出合理解释说明,主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陈音江告诉记者,门锁企业不仅要考虑智能门锁的安全性能和外观设计,而且要考虑消费者的使用习惯和操作安全。存在不合理设计缺陷的,要及时改进产品设计标准,不断优化产品性能指标。有关行业组织要及时研究建立健全防夹手标准,比如在相关标准中明确把手到门框的最小安全距离,增加防夹手性能要求等,推动行业标准制度的完善升级。有关部门也要对智能门锁市场加强监管,发现明显违法违规或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要及时依法查处并公开曝光,督促相关企业诚信守法经营,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产业分析师杨怀玉表示,随着年轻消费群体对智能门锁的需求逐年提高,智能门锁的普及是大势所趋,但厂商不能只追求功能创新而忽视基础安全。同时,他呼吁相关部门应加快完善行业标准,企业也需加强产品安全测试,而消费者在享受科技红利的同时,也需提高安全意识,共同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消费日报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消费日报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消费日报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消费日报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4. 消费日报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5. 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消费日报网不负责任。
6. 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文章刊发后30日内进行。
7. 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37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