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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投资本联合联创互联增发股份被质疑

时间:2019-09-10 13:39:47 来源:消费日报网

  本报记者  李大凯

  有投资者投诉,北京信投惠通投资管理中心,联合上市公司山东联创互联传媒股份有限公司(300343),及山东华安新材有限公司,向不特定投资者增发股份,涉嫌非法集资。联创股份(300343)现已更名为: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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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者向记者提供的资料显示:2019年年初(估计),因为北京信投惠通投资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北京信投),向不特定投资者散发的四方合作协议显示,该战略合作备忘录,并没有具体的签订月份和日期,仅仅有打印的年份为2019年,这点记者很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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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协议,山东联创互联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联创股份300343)、淄博昊瑞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信投惠通投资管理中心、及山东华安新材有限公司(简称华安新材),四方主要约定:华安新材承诺2021年12月31日前,达到科创板上市条件,山东联创同意北京信投向华安新材增资3.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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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市公司联创股份(300343)2019年4月9日的公告可知,北京信投已经向华安新材注入了1000万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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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者向记者提供的另一份资料证实,北京信投华安新材注入1000万资金后,开始拿着上市公司的公告和战略合作协议,找其他投资者购买他们所谓剩余的3.7亿华安新材股份。

  根据北京信投向投资者提供的华安新材股份认购协议书显示,该协议书共三方,甲方为北京信投、乙方为自然人庄严、丙方为认购方(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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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协议书明示:华安新材是北京信投的“子公司”,其持股10%,价值5亿元,上市公司联创股份(300343)持股90%。

  协议主要约定:投资者出资50万占有信投惠通0.1%的股份,投资款需要转入自然人庄严的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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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证明项目的真实行和可靠性,以及华安新材氟化工产品的先进性,他们向投资者反复提示和发送了,上市公司联创股份(300343)的各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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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就此专门采访了相关证券业专家和法律人士。

  河南蓝剑律师事务所律师苏卫东告诉记者,首先,四方战略合作协议只是个框架协议,不具有实际可操作性,规定了北京信投可以向华安新材增资3.8亿,但并没有明确其占有多少股份,但在面向认购者的认购协议中,却告诉投资者,他们已经占股华安新材10%的股份,这是明显的欺骗。其二,北京信投拿着一个战略合作协议,转身开始以入股投资未来科创板上市公司华安新材的名义,向不特定投资者吸收资金入股,转卖自己当下就根本就不持有的股份,这是标准的诈骗和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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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李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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