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 > 地方两会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代表朴成奎:以科技之力筑牢粮食安全防线

时间:2026-02-10 10:17:50 来源:消费日报网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闫廷)2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人大代表、扎赉特旗银珠水稻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朴成奎,在自治区十四界人大五次会议兴安盟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今天大会上现场聆听了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感受更深、印象更深,更感振奋、更受鼓舞。过去的五年,我们内蒙古也和全国一样,全区能够取得这样的发展成就,确实不寻常、了不起,真的不容易、不平凡。有关下一步的计划和安排,围绕“1571”的工作部署,目标和举措有力度、有厚度、有温度,展现了我们的决心、信心和干劲。所以,我认为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是一个好报告,我完全赞成这个报告。"

ScreenShot_2026-02-10_101729_645.jpg

朴成奎说:“2025年内蒙古‘二十二连丰’,粮食产量达到了840亿斤,我们扎赉特旗粮食产量历史性地突破50亿斤,水稻单产示范再次刷新了全区最高纪录,亩产超过了1700斤。对于从小与土地打交道,在稻田里摸爬滚打多半辈子的我来说,更是感到振奋、自豪和光荣。”

水稻作为重要的粮食作物,对于保障粮食安全具有重大意义。近几年,兴安盟水稻种植面积始终稳定在120万亩以上,是内蒙古水稻主产区,产量全区占比超过60%。同时,水稻也是农业生产中的用水大户。据测算,兴安盟120万亩水稻,用水量超10亿立方米,水稻用水量占全盟农业用水量近80%。要知道,引绰济辽工程是我们内蒙古自治区投资规模最大的水利工程,年均调水才达到4.54亿立方米。

作为内蒙古水稻主产区,兴安盟120万亩稻田贡献着全区60%以上的水稻产量,却常年面临年用水量超10亿立方米的资源压力——这一数字远超引绰济辽工程年均4.54亿立方米的调水量 。如今,由自治区人大代表、扎赉特旗银珠水稻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朴成奎领衔攻关的水稻节水高效旱种水管栽培技术,经过三年实验取得突破性进展,以“节水30%+降本300元+亩产超550公斤”的三重成效,为内蒙古农业绿色转型写下生动注脚。

自2023年起,在上级农业部门指导下,银珠水稻专业合作社聚焦水资源约束难题,持续开展旱种水管技术实验。该技术打破传统水稻大水漫灌模式,采用“旱整地直播+膜下滴灌水肥一体化”核心工艺,前期依靠底墒扎根出苗,后期按需湿润灌溉,成功将每亩用水量从常规种植的800-1000立方米压缩至300立方米以内,节水幅度超30% 。更值得关注的是,覆膜栽培有效抑制杂草生长,配合精准病虫害防控,使杀虫剂用量减少90%以上,稻米农残指标显著优于国家标准,实现生态效益与品质提升双赢。

 “技术落地让农户切实受益。”朴成奎介绍,该技术省去育秧、插秧等多个环节,每亩降低人工与生产资料成本超300元,2025年示范田平均亩产达550公斤,较当地常规种植增产10%以上,按每斤1.6元的收购价计算,亩均纯收入突破1000元。目前,合作社与兴安盟农业技术研究推广部门合作的科技项目正加紧推进,自主研发的水稻旱种精量播种机已斩获实用与技术双专利,为规模化推广提供了装备支撑。

扎赉特旗得天独厚的农业条件为技术创新提供了沃土。该旗耕地面积达510万亩,土壤pH值多在7.5以下,硫酸盐含量符合水稻生长最优标准,是内蒙古重要的优质水稻生产基地。依托引绰济辽工程水资源保障优势,当地正加速构建“技术研发-实验示范-规模推广”的产业体系。按照规划,未来几年将重点开展品种筛选与参数优化,摸清不同水稻品种的生理特性、需肥规律及经济效益,逐步实现10万亩旱种水管技术推广覆盖,推动兴安盟大米产业向绿色生态高质量发展转型。

“作为农业一线代表,让节水技术惠及更多农户是我的责任。”朴成奎表示,该技术的推广将有效缓解区域农业用水矛盾,助力扎赉特旗巩固50亿斤粮食产量成果,为内蒙古“二十二连丰”筑牢节水根基,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注入持久动力 。如今在扎赉特旗的田间地头,这项“颠覆传统”的种植技术正让每一寸稻田焕发新活力,成为乡村振兴路上的“致富密码”。

脚下沾有多少泥土,心中就沉淀多少真情。回到田间地头,朴成奎将以人代会精神为指引,当好政策的“宣传员”、技术的“推广员”、农户的“服务员”,领着乡亲们在节水兴农的道路上勇毅前行,让每一寸稻田都结出高产优质的果实,让“扎赉特旗水稻”的名片更加响亮,用实实在在的业绩为内蒙古农业高质量发展添砖加瓦,不负时代重托,不负乡亲期盼!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消费日报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消费日报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消费日报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消费日报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4. 消费日报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5. 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消费日报网不负责任。
6. 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文章刊发后30日内进行。
7. 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37706

标签:
编辑: 袁和微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