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 > 地方

内蒙古能源集团召开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

时间:2025-02-12 10:31:01 来源:消费日报网

微信截图_20250212102729.jpg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闫廷)2月11日,内蒙古能源集团召开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全面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落实自治区十一届纪委五次全会部署,总结集团公司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果,安排部署2025年重点任务,推动集团公司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微信截图_20250212102740.jpg

郝璟出席会议。

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委员、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长郝璟出席会议,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闫宏光讲话,党委副书记、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组长、纪委书记、董事刘海涛主持会议并作工作报告。

微信截图_20250212102751.jpg

闫宏光讲话。

闫宏光说,自治区党委书记孙绍骋同志在自治区十一届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和自治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爽同志的工作报告,对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纵深推进全区全面从严治党作出部署安排,为我们切实增强管党治党能力和水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下达了“任务书”、提供了有力指导。2024年,集团公司不折不扣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各项部署要求,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统筹抓好党纪学习教育、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重点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赢得了新战果。闫宏光就做好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集团公司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提出要求。要聚焦“两个维护”做深做实政治监督。紧扣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重大部署、紧跟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坚定不移把“两个维护”这个最高政治原则、最根本政治规矩落到实处。要坚持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锲而不舍纠治“四风”问题,保持高压态势惩治腐败问题,持之以恒根治风腐顽疾,坚决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要久久为功厚植廉洁思想根基。把廉洁文化建设作为一体推进“三不腐”的基础性工程抓紧抓好,增强干部“检身若不及”的自觉,培育干部守规不逾矩的操守,增强干部职工群众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敢于发声、敢于斗争的意识。要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教育引导各级干部把党纪法规转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行为准则,自觉在遵规守纪中干事创业。精准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政策,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理直气壮为担当者担当。要扛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以“两个责任”抓纲带目,健全完善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格局,推动企业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要打造纯度更高、成色更足的纪检监察铁军。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强化政治引领、抓实全员培训、加强作风建设、管好带好队伍,为集团公司高质量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创造条件。

微信截图_20250212103247.jpg

刘海涛主持会议并作工作报告。

刘海涛说,2024年,集团公司纪委在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和集团公司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驻自治区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的指导帮助下,以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和带头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抓手全面加强政治建设,以推动《清障护航实施意见》落实落细为着力点全面提升监督质效,全面从严执纪问责,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释放震慑效应,持续发力推动问题整改,深化内部巡察,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2025年,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自治区十一届纪委五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加强纪检监察机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不断提高监督执纪能力和水平,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为集团公司打造“蒙”字号国企新标杆,建设一流高效重要能源企业、加快进军中国企业500强提供坚强保障。刘海涛要求,集团公司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重点做好6个方面工作:聚焦“两个维护”加强政治监督;严明纪律规矩加强纪律建设;保持高压态势深化风腐同查同治;坚持政治定位深化巡察工作;切实强化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立足更高标准锻造铁军队伍。会议还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副总师,总部各部门副主任级以上干部、党群各部门全体人员,各事业部班子成员;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主管级干部,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通过视频系统在主、分会场参加会议。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消费日报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消费日报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消费日报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消费日报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4. 消费日报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5. 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消费日报网不负责任。
6. 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文章刊发后30日内进行。
7. 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37706

标签:
编辑: 袁和微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