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王儒 口 林士卿 王毅伟)近日,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其购买的某品牌电话手表因内部严重进水送修,产品仍在保修期内,商家却要求支付一千多元的维修费用。
接诉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前往现场核查,发现该品牌儿童手表在销售过程中不仅宣称“不夸张,真的能戴着游泳”“XX型号手表防水能力依然出色,无论是戴着运动挥汗如雨,还是戴着下水遨游,都没问题”,且各个线下门店内均展示有浸泡在水中的儿童手表。该消费者表示:“就是看到该品牌如此宣传,才让孩子戴着与宣传内容中型号一致的手表到泳池中游泳。万万没想到因为进水无法使用,却还需要支付高额的维修费用。”
经查,商家能够提供该型号儿童手表的出厂检测报告等相关材料,称该品牌所宣传的“游泳级防水”是指防水性能达到国家标准的GB/T 30106-2013(ISO22810: 2010 IDT)的防护等级要求,但不适用淋浴与深度潜水或其他涉及高速流水的活动,并且抗水性并非永久状态。但该消费者认为,其在保修期内根据品牌宣传的防水性能使用手表,却导致手表进水,商家应提供免费保修服务。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执法人员客观分析双方争议、耐心解读有关法律法规,经调解,商家同意免费为消费者维修手表。执法人员也督促商家,后续销售此类产品需向消费者做好手表防水性能的解释工作。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电子产品宣称的防水特性,均属于实验室根据检测标准得出的检测结果,防水性能会在日常使用中因磨损、防水胶圈的氧化等情况而减弱,购买前须详细询问实际防水性能,避免产品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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