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时节,桂北大地一片繁忙。在这幅生机勃勃的春耕画卷背后,桂林市市场监管系统的执法人员正忙碌地奔走于农资仓库、乡镇门店和田间地头,用实际行动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
一份“明白纸”,为农资广告戴上“紧箍咒”
“老板,这份《提示》请贴在店里显眼位置。以后做促销宣传,‘最好’‘最强’这种绝对化用语可不能用了,宣传提高产量必须要有真凭实据,不能吹牛。”在桂林市一家农资连锁店里,桂林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一边发放宣传单,一边耐心地向经营户解释。
2026年春耕前夕,桂林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关于规范农资广告发布行为的提示》,为全市农资经营、广告经营主体划清了9条“宣传红线”:从农药、兽药广告须经审查,到严禁虚假宣传、夸大功效;从规范专利标识的使用,到引证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内容详实且针对性强,对许多经营户来说犹如一场“及时雨”。
“以前觉得广告就是喊得越响越好,看了这个才知道里面门道这么多,一不小心就可能违法。”农资经营户李老板感慨,“市场监管局提前‘打预防针’,对我们既是严管,更是关心,我们心里也更有底了。”

执法人员对农资店开展检查(全州县市场监管局供图)
一场“精准查”,让虚假宣传无处遁形
为了让《提示》中的规定落到实处,有效规范农资广告市场,桂林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了精准的专项检查行动。
“老乡,购买农资一定要索要发票,如果有人忽悠你说肥料能让水稻产量翻倍,千万别信,要立刻拨打12315投诉!”3月6日,在桂林市临桂区两江镇的一家农资店内,临桂区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一边仔细核对化肥的进货单据和包装标识,一边向农户传授“防骗经”。
在全州县,市场监管部门也积极行动起来,联合农业农村局成立2个联合执法组,实行“分片包干、全域覆盖”,将广告行为整治与质量、价格检查同步推进,重点核查产品宣传页、包装说明,严防夸大功效、误导消费等违法行为。
“检查中发现2家经营户通过宣传单夸大化肥功效。”全州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介绍,“对于这些行为,我们已依法处理。”此次专项行动,全州县共检查经营门店53家次,对虚假宣传、价格公示不全等问题均依法下达整改通知或立案调查,对违法经营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以前遇到商家把普通肥料吹得天花乱坠的,我们农民也分辨不清。”正在采购农资的王大爷说,“现在有执法人员天天盯着,‘吹牛’的广告少了,我们买得放心!”
一把“技术尺”,严把农资质量“源头关”
在规范农资广告宣传的同时,桂林市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技术检测严把农资质量“源头关”。其核心做法是“双重把关”:既要依据产品标注的执行标准检测各项指标,又要对照《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国家标准核对标签标识是否合规。
正是依靠这种严谨机制,自2025年12月以来,桂林市已检出质量不合格肥料16批、标签标识不合格肥料1批,坚决杜绝不达标农资流入农户田间。
技术检测发现问题后,桂林市市场监管部门并未止步于行政处罚,而是进一步打出“行政执法+司法保障”的组合拳。资源县地膜案便是其中一例典型:此前,资源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投诉,反映购买的某品牌地膜存在质量问题。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查,依法查扣涉嫌不合格的同批次地膜并委托专业机构检测。经鉴定,该地膜为不合格产品。该局依法对涉事经营户作出行政处罚,没收不合格地膜和违法所得,并积极支持种植户通过司法途径维权。最终,经两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决相关责任方赔偿种植户经济损失71290元。
“多亏了市场监管局的支持,我们才能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受损种植户代表激动地说。这记“行政执法+司法保障”的组合拳,让坑农害农者付出了沉重代价。
一张“长效网”,守护希望的田野
随着执法人员足迹遍布农资经销点、乡镇集市,一张覆盖桂林全市的农资安全“防护网”正越织越密。截至目前,仅临桂区就已检查农资经营主体280余家;兴安县对13家农资批发、零售经营主体开展现场检查,对3家存在广告宣传不规范的经营主体依法下达责令整改通知。其余各县(市、区)同步推进,形成全市联动格局。
在强化执法的同时,桂林市市场监管部门还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将普法宣传送到集市和村口,手把手教农民识假辨假。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对虚假违法农资广告的打击力度,对前期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持续加大抽检频次,严格落实‘按外标测指标、按国标判标识’的双重要求,对问题品类和点位开展重点复查,同时畅通举报渠道,构建起长效常态的农资监管防护体系,为春耕生产提供坚实保障。”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桂林市场监管人正以实际行动,做农民兄弟最可靠的“护苗人”,让每一次辛勤耕耘都能换来沉甸甸的丰收喜悦。(刘国健 韦冬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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